盗窃罪的特殊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1:53:00 80 人看过

盗窃罪类型包含的盗窃行为有:一、盗窃数额较大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二、多次盗窃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的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三、入户盗窃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四、携带凶器盗窃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五、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一、偷摩托车属于什么案件

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盗窃罪有什么特殊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特定情形应包含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类型。多次盗窃的定义为在过去的两年之中实施了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而入户盗窃则是指未经许可非法侵入供他人日常居住使用并与外界环境相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行为。持凶器盗窃则是指持有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拥有和携带的武器或设备进行盗窃行为,或者在实施违法犯罪时随身携带其他可以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器具。最后,扒窃行为则指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大众运输工具上,针对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财物进行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4-07-25
    485人看过
  • 【金融犯罪】特殊类型金融犯罪的特点和预防
    (一)金融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案件中以金融诈骗最为突出,一般数额巨大,波及面广,严重扰乱我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秩序。1.金融诈骗犯罪的特点金融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是:(1)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新《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保险诈骗等既可以是个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如,王某某和王某原为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所属的两个支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勾结社会人员伪造并使用伪造的银行票据实施诈骗,造成国有银行损失4000余万元。(2)客体是复杂客体,具有双重性。金融诈骗在侵害财产权利的同时也侵害了金融秩序。(3)标的为有形标的和无形标的,即金融资金和金融信用。多数金融诈骗犯罪分子的直接目的是骗取资金,也有骗取银行开具保函、托收凭证等文件、票据,向第三者招摇撞骗的。(4)金融诈骗多依赖一定的职业关系。一般表现为银行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银行与客户(包括中小企业在内)
    2023-04-22
    343人看过
  • 盗窃罪是一般罪还是特殊罪
    窃案乃是普罗大众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窃案是以不法占有为最终目的,趁机盗取他人私人财物且达到一定数额者;或者是多次进行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的方式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身上扒窃财物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窃案被视为最常见的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类型之一。通常来说,要判定一起窃案是否成立,需要综合考量盗窃的金额、作案手法、案件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8-19
    300人看过
  • 特殊类型的合同的管辖法院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地是哪里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地是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保险标的物的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发生合同纠纷诉讼
    2023-04-11
    340人看过
  • 盗窃罪特殊累犯如何处理
    涉及到盗窃罪特殊累犯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将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所谓特殊累犯,即是指前一次犯罪与后一次犯罪均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在处理盗窃罪特殊累犯案件过程中,我们将全面综合地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累犯等多种因素。鉴于累犯现象往往反映出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及更高的改造难度,因此在量刑方面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024-08-18
    185人看过
  •  信用卡盗窃犯罪类型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般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并处以罚款。但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般会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罪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信用卡如何定性?盗窃信用卡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般会受到以下几种处罚:1. 盗窃罪定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 数罪并罚:如
    2023-11-11
    156人看过
  • 盗窃罪哪些类型最严重的
    一、盗窃罪哪些类型最严重的在盗窃犯罪中,比较严重的几种类型主要包括了侵入住宅实施的盗窃、持续发生的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的盗窃以及对金融机构进行的盗窃等等。这类犯罪具有极高的风险系数和社会负面影响,同时也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因而被公认为是盗窃罪行中的重罪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哪些类型最重针对盗窃罪的具体行为类型,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常见情形:首先是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若此种行为同时构成了盗窃与破坏电力设备罪,那么应当优先考虑适用重罪进行定罪量刑;其次,对于那
    2024-07-28
    334人看过
  • 盗窃罪是哪种类型的案件
    盗窃罪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作有具体规定,该罪名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是侵犯财产类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03
    180人看过
  • 特殊类型房屋如何交易
    家庭共同财产
    第一步、双方同中介方签定三方合约。第二步、1、卖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或申请转按2、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三步、完成买方贷款批准手续和卖方还清贷款手续后,中介方安排双方到房管所过户。第四步、买方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出来后,银行放款给卖方。第五步、中介方约双方到售楼部办理碧桂园内部转名手续,买方取得新业主卡。一、买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有交易就会有税费的产生,而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买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下的税费。1、印花税:按照房款的0.05%交纳。2、交易费:按照房屋的面积,每平方米3元。3、测绘费:测量你房屋的面积,一般轻快是1.3元/平方米。4、契税:按照房款的1.5%来交纳如果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则需要交纳3%的契税如果面积在90平方米而且又是首套房屋的话可以只交纳房款的1%的契税。5、产权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以内,不过每个地方不一样。二、买卖房屋交易注意事项1、当事人的名称或
    2023-02-06
    239人看过
  • 试论特殊类型的仲裁员回避
    仲裁员是仲裁案件审理的核心和关键因素。在仲裁案件中指定仲裁员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同样,赋予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机会也正是保障当事人行使这一权利的重要手段。仲裁员回避是指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某一方有亲属或利害关系的仲裁员不能担任该仲裁案件的仲裁员。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为:1、是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一般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仲裁员回避的规定也多表述为有利害关系。所以,仲裁员回避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利害关系问题。正确理解和把握了利害关系,就能对仲裁员回避作出恰当地判断。一、仲裁员回避利害关系概述从广义上讲,仲裁员回避中的近亲属关系等都可以归纳为利害关系。从狭义上说,利害关系通常指的是仲裁员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存在着某种经济利益上的关系
    2023-04-25
    292人看过
  • 仲裁员特殊类型的利害关系
    如上所述,利害关系本身是一个非常概括很宽泛的概念,除了通常说的有经济利益关系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或者潜在的利害关系。这些利害关系是否能构成回避的理由,或者说是否影响到了仲裁员对案件的独立和公正审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些关系具体包括哪些,无法具体列举。笔者只试图列出在实践中发生过的一些仲裁员指定情形,供大家研讨。当然,列出的这些情形并不一定就能构成回避。情形一:A与B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案件中正分别代理原告(申请人)和被告(被申请人),而在B担任代理人的仲裁案件中,A被选定或被指定为仲裁员。情形二:A与B既从事律师代理业务,也常担任仲裁员工作。在仲裁机构中,他们的角色经常转换,时而台上为仲裁员,时而台下做代理人。而在A做代理人代理案件时,总指定B为仲裁员;在B做代理人代理案件时,也总指定A做仲裁员。情形三:某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其代理的仲裁案件中总指定某人为仲裁员。情形四:在仲裁案件
    2023-06-06
    93人看过
  • 特殊盗窃罪的如何解释与认定
    从实质合理性角度讲,三种特殊盗窃罪的处罚依据,除侵财性外,还有对于被害人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性。这是与普通盗窃罪的重要区别。1、入户盗窃正常入户后临时起意行窃的;侵入集体宿舍或工棚行窃的,不宜认定为“入户盗窃”。侵入他人正在装修,尚未实际入住的民宅内行窃的;入户杀人后,随手取财的,能否认定为“盗窃”?正在装修,尚未实际入住的,不宜,因为这是一般老百姓的占便宜行为,而且一旦认定犯罪,对个人及其子女带来不利影响,行政拘留10天就是相应的惩罚。法律从业者应当理性、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化解郁结。法律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性的法律。入户是行为,入户杀人后盗窃,杀人在前,盗窃在后,与入户关联性最强的是杀人,杀人吸收犯罪。在一次定罪量刑中,这就是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累犯不违反此原则。在一次定罪量刑中,全面评价原则。一种结果中,某一行为重罪被轻化;另一种结果是,轻罪重化。2、扒窃在公共场所,针对他人贴身或随手
    2023-05-05
    53人看过
  • 盗窃罪类型都包含哪些盗窃行为?
    一、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二、盗窃罪类型l、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4、为练习开车、游
    2023-04-28
    316人看过
  • 特殊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
    一、特殊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根据大陆法各国的规定,构成特殊侵权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二、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如下类型: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13.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14.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三、特殊侵权行为的特征特殊侵权行为有如下特征:1.特殊侵权不采用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2023-06-07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类型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类型包括以下行为: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
    • 安全事故特殊类型的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对单位:【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职工:【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未成年盗窃罪怎样判刑,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特点及类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5
      经济愈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愈丰富,社会财富创造得愈多,盗窃犯罪就可能愈增加。这是因为一些人的物质需求和欲望一旦失去控制和约束,便很容易转化为犯罪,凭借盗窃手段获得平衡和满足。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使他们往往首先选择盗窃的方式满足扭曲的物欲。经济犯罪特殊主体限制了未成年人很难通过贪污、受贿的非法渠道获取财物。很多未成年人年幼时沾染小偷小摸恶习,也形成了他们思维定势和行为模式,而销赃渠道畅通无阻,使未
    • 盗窃15天是什么类型的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如果是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如果是刑事拘留,可能涉嫌盗窃罪。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特殊疾病及类型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办理特殊病种医保核准手续的,住院治疗时均享受住院治疗医保待遇,不设置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下列项目进行门诊治疗的,享受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 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门诊治疗相关费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