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征迁中投诉拆迁房产纠纷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9 04:02:01 108 人看过

一、如何在征迁中投诉拆迁房产纠纷案件

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房屋拆迁赔偿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赔偿如下计算: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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