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贪污才构成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51:55 275 人看过

一、基本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以公共财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

贪污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贪污行为,无论贪污数额的大小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二、注意问题

(一)国家工作人员

依照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正有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等行政管理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产的,以贪污罪论处。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二)利用职务的便利

本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依照刑法第91条的规定,公共财产(这里等同于公共财物)是指下列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有财产,以共有财产论。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须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即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所谓侵吞公共财物,是指将本不属于自己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或者归第三人所有;所谓窃取公共财物,是指以不合法的手段自认为秘密取得公共财物。所谓骗取公共财物,是指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他手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除了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手段之外,采取的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办法,如先实施挪用公款行为,然后再携款潜逃;再比如采用内外勾结的办法,将公共财物以所谓合法的形式暂时划归第三人所有,然后再迂回据为己有的办法等等。

(四)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五)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获得利益是否属于非法占有以及对占有的财物是否具有非法侵吞的故意,对构成罪与非罪至关重要。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得的利益也属于应得收入的话,其行为应当不属于犯罪行为;虽然占有公共财物,不能证明具有非法侵吞故意的,一般也不宜认定为贪污行为。

三、容易混淆的罪名

(一)贪污罪与盗窃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须为国家工作人员,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窃取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盗窃罪的窃取则不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罪的行为对象为公共财物,而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不是公共财物。简而言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构成贪污行为,而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的,或者没有利用职务上便利窃取私有财务的,应当构成盗窃行为。

(二)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一般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即使有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也不是因为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比如某国家公务员与其他人私自共同注册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务员利用在公司中担任财务领导之便,侵吞私有公司20万元,其行为应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贪污罪。而贪污罪的主体要求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属于贪污罪,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论处。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本单位财物的,不应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应以贪污论处。

贪污罪的行为对象为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对象不仅为公共财物,更多包括私有公司、企业的财物。

(三)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都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都是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行为对象都属于公共财物的范畴,只不过挪用公款行为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里的公款。两罪的本质区别在于对行为对象是挪为他用还是非法占有。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他人或单位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行为。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非法占有公款的,应当构成贪污行为。比如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挪用公款后采用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的去想的,说明已经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应当以贪污论处。

四、刑事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所谓量刑情节,是指影响和说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如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犯罪的动机、目的等等。

(1)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与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怎样的事实可以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是严重侵犯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对于贪污罪行为,我国刑法采取高压打击的态度,对犯有贪污罪的人员将依法定罪处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及受其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对贪污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贪 污 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考虑多个要件,包括:1. 行为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2. 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 行为人是否非法占有公共财物;4
    2023-09-13
    175人看过
  • 贪污1万元以下构成贪污罪吗
    一、贪污1万元以下构成贪污罪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贪污罪的处罚标准,是与其所涉及的贪污数额密切相连的。具体来说,当贪污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或具有诸如贪污方式、造成损失等其他较严重的情节时,将面临刑事制裁,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款。而若贪污金额相当庞大,或存在更为恶劣的情节,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的责任。在此法律条款下,我们需要根据贪污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判定贪污1万元以下是否构成贪污罪。换言之,如果贪污行为除了数额之外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贪污手段、造成的损失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贪污罪的成立产生重要影响。举例来说,如果贪污行为只涉及到1万元以下的金额,并且没有其他较为严重
    2024-07-05
    195人看过
  • 贪污罪应该怎么认定构成贪污罪怎么量刑?
    贪污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的量刑:(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4-05-01
    55人看过
  • 要哪些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罪会怎么判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贪污罪死缓改无期后减刑是否是可以的贪污罪死缓改无期后不可以减刑。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2023-03-31
    418人看过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
    2023-04-28
    53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是谁如何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罪如何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
    2023-08-10
    53人看过
  •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
    [释义]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2023-06-11
    273人看过
  • 贪污罪及其犯罪构成包括什么
    一、贪污罪及其犯罪构成包括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3条的规定,所谓
    2023-06-03
    297人看过
  • 涉嫌贪污受贿如何构成犯罪
    一、涉嫌贪污受贿如何构成犯罪涉嫌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条件是: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定贪污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定受贿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2023-11-18
    434人看过
  •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一)贪污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公共财产是指:(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资金的财产。此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职范围内的权利和地位所形
    2023-06-11
    129人看过
  • 贪污罪犯罪构成及其司法解释
    贪污罪犯罪构成如下: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司法机关在对贪污犯罪分子判处主刑时,还应当依法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处理案件时,还要积极追赃,不使贪污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追缴的公共财物,应退回原单位;依法不应退回原单位的,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03
    63人看过
  • 贪污受贿金额多少构成犯罪
    一、贪污受贿金额多少构成犯罪受贿数额一般要三万元以上才立案,但具有法定情形的,一万元以上即可立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行贿罪与受贿罪有什么区别从构成犯罪的角度上看,二者的对合关系并不是绝对化的,构成行贿罪不一定就构成相应的受贿罪:构成受贿罪也不一定就构成相应的行贿
    2024-01-26
    399人看过
  • 为了行贿而贪污构成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罪数额
    贪污罪数额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定,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
    2023-04-17
    169人看过
  • 贪污征地补偿款是否构成贪污罪
    贪污征地补偿款可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贪污征地补偿款是否构成贪污罪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
    2022-07-08
    5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贪污罪构成条件是哪些?贪污罪怎样处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 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如何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有以下四个方面: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本罪的主要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
    • 什么是贪污罪?怎样构成贪污罪?如何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6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贪污罪构成后会怎样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
    • 怎样确定贪污罪的构成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4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以下四个方面来定的: 1.客观方面,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客体,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3.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