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0:15:48 400 人看过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要从以下两点分析:

1、原则上名义股东处分代持的股权,其行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第三人取得股权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即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形成名义股东现象的原因包括为了符合原公司法律中股东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不符合股东条件(如公务员)、特别的财产和身份安排等。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

相对于实际投资人,如果没有授权同意,名义股东为无权处分。相对于公司及对外,名义股东为有权处分,股份受让人以合理价格依法定程序受让并变更登记,为正常合法取得。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同于股权转让的效力;

2、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仅确定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期间,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表现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股权转让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将拟受让方及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和公司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足额出资的,应当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转让方以转让股权的价款补足出资;

6、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请求名义股东按照约定赔偿股权转让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三、股权转让的处理办法

1、内部转让的,由双方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但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处理;

2、外部转让的,应当发布转让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订立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但是股权的转让,需要对股权进行变更,这期间需要进行一系列较为繁琐的流程:

1.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找相关负责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持银行变更单到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需要说到的是,变更过程中所填写的表格,都需要加盖公章。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应该已经清楚。有些时候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实际出资人不方便出面持有公司股份,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找另外的人来代替自己持有该股份,此时就会形成名义股东。而虽然是名义股东,但实际公司的相关登记中都是他的名字,因此其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原则上也是认定为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n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n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n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n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n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并且这些股权转让是具有所有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即使股权转让对象是隐名股东,其他股东仍然有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这些股权,并且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也得到了法律认可。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并且这些股权转让是具有所有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隐 名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是 否 合 法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不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或者不记载住所的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隐名股东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其股权,且
    2023-09-03
    44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自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隐名投资的原因很多,
    2023-03-04
    330人看过
  •  股东权益转让:无实缴权书是否具备效力?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不可以转让。但若公司章程中有相关规定,则以公司章程为准。不过,股东出让有瑕疵股权时,为维护该交易的稳定,应向受让人披露该事实。受让股权时,不应局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即仅关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的记载,还应调查股东是否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确保受让股权无瑕疵。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不可以转让。但若公司章程中有相关规定,则以公司章程为准。但是应注意以下两点:1、股东出让有瑕疵股权时,为维护该交易的稳定,应向受让人披露该事实。2、受让股权时,不应局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即仅关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的记载,还应调查股东是否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确保受让股权无瑕疵。 【 股 东 权 益 提 醒 】 股 权 转 让 时 实 缴 出 资 问 题 提 醒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之间转移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行为,其中实缴出资是股权转让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实缴
    2023-09-04
    13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如何认定(一)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胜律师认为,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而受让股权,实际出资人的损失应当由显名股东承担。1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
    2023-04-14
    213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5、26条明确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在转让时应当签定书面合同。著作权转让是我国在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新增加的内容,这使得我国著作权法可以与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可以更好的接轨,也满足了实践中对著作权转让的需要。著作权转让即作品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受让人因此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受让后它便拥有了对作品著作权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此时转让人(原著作权人)不仅不能限制受让人(新著作权人),相反,还要受受让人的限制,受让人可以限制包括转让人在内的所有人。一、著作权可否转让一般而言,著作权是可以转让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明确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31-4条规定:“作者之著作权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但只在第L122-7条规定表演权和复制权可以有偿或者无偿转让,言外之意,其他著作财产权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著作权人发放使用许
    2023-04-29
    99人看过
  • 股权是否能够被隐名股东转让?
    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与隐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股关系,如果没有呢?那就要麻烦的多。比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有职工出资入股的情况,而出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人数
    2023-07-05
    171人看过
  • 对于名义股东转让的股权有没有处分
    名义股东并不享有真实的股东权利,只是替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所得的受益都是归隐名股东的,所以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一、挂名股东如何安全退出在公司当中,除了实际出资持股的股东之外,有时还存在着挂名股东。那么挂名股东不想继续挂名的时候,该如何安全退出呢?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
    2023-06-20
    478人看过
  • 股东之间没有盖章签字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无效。股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转让股权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在签名盖章之前,一方股东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除外。而且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一、股权转让需要登报吗国有股权以外的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公司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
    2023-06-20
    7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取得新股东股东资格是否有效
    未取得股东资格的,对股权无处分权的,股权转让无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瑕疵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这里所谓瑕疵股权,是指存在着出资瑕疵的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即股东将瑕疵股权已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根据前述对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资格认定的处理原则,既然对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同理,股东转让瑕疵股权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其他的无效因素,也应当认定为有效。沿循这一思路,进而可以得出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可以依法行使股权的结论。但对于瑕疵行为人如何弥补瑕疵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上,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还应当区别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来作出处理:其一,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当事人且对受让的股权支付了对价,则应当由作为出让人的瑕疵行为人来弥补瑕疵和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
    2023-08-07
    247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力?
    公司成立时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即成为股东,并负有按约交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按约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未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并不当然无效。首先,确定某人是否享有某公司的股权,应看其是不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依约出资。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处罚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工商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即生效。未变更工商登记之前,受让人所拥有股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
    2023-07-04
    2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变更的效力如何
    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变更的效力如何?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不一致时,又应当怎样处理?关于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效力。股东名册是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置备的公司文件,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并正确记载的义务。以股东名册记载股权转让,并确定股权转让的效力,有利于准确判断股东资格和股权转让时点,认定股权转让是否完成,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公司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以股东名册登记为生效要件,也符合我国民事立法关于物权变动登记生效的原则。但公司实践中,很多公司没有置备股东名册或者记载不实,股东名册与物权登记相比较也有登记主体不同、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公司法规定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司确认自己的股东以及起到一定范围的公示作用,以股东名册作为股权转让生效标准过于严格,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因此,可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为股权变动生效要件,但如有相反证据证明可以推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行为有权处分吗
    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行为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不享有真正的股东权利,只是取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收益归隐名股东所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即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以合理的对价购买股权,受让人可以善意取得股权。隐名股东无法追回。一、隐名出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包括:1、名义出资人通过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可能会损害隐名出资人权益;2、隐名出资协议无效的,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3、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二、哪些方法可以有效保护隐名股东的利益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
    2023-06-21
    1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实践中挂名股东的情况也很复杂,其情形也各不相同。通常,挂名股东没有出资,也没有承诺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者的动机就决定了能否认定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果实际出资者挂名他人的动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通过办理更正登记手续,恢复其股东的本来面貌。如果实际出资者的动机是规避法律,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不予认定其公司股东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在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形成意思合意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对于以其名义出资是事先同意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挂名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挂名股东为公司股东,其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资金应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挂名者和被挂名者都不能认定为公
    2023-06-09
    199人看过
  • 未经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4-04-15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名义股东有没有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
    •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有法律效力,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显名股东虽然只是名义上的股东,但是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 隐名股东身份认定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
    • 显名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转让股权的法律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3
      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显名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显名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显名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
    • 股东转让股权也要有名义股东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