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5:52:44 155 人看过

一、信访工作与司法调解的关系

可以充分利用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加大信访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一些信访的苗头性事件及时介入有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合理的诉求,从而有效地缓解了信访工作的压力,有效减少上访,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运用司法调解便捷功能,积极构建严密组织体系

许多信访维稳问题和重大民间纠纷具有社会性、区域性、突发性,只要能够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相对容易化解,也不易激发。而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来自于基层群众,他们土生土长,熟悉村情民风,亲情乡情联系广泛,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预防矛盾激化、维护基层稳定方面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于是司法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在及时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层面调处防范体系。

(二)运用司法调解预防功能,积极防范信访维稳苗头

立足抓早抓小抓信访维稳信息、社会矛盾纠纷苗头和社情民意反馈,才能及时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才能更好的给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当好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参谋助手。颍东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排查预警重要作用,积极建立各种工作机制,防范信访维稳苗头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

(三)运用司法调解化解功能,积极调处重大涉稳纠纷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因利益关系调整而矛盾纠纷大量涌现,这些矛盾纠纷呈现出涉及党的政策、关乎政府行为,涉法涉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等新的特点,其性质已远远超出我们原始意义上所理解的民间纠纷的范畴,因此,司法局要求各调委会在搞好常规调解的同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改进和创新人民调解的方式方法。

(四)运用司法调解宣传功能,积极落实信访维稳新举措

在基层信访维稳和民间矛盾纠纷中,只有不足30%是漠视法,不守法,知法犯法产生的,有70%以上是由于当事人不知法、不懂法产生的,这也是人民调解能够成功化解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司法局结合实际,做好宣传疏导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民调解员相关文章
  • 工作调动用解除劳动关系吗
    不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2023-03-21
    147人看过
  • 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原件;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
    2024-01-28
    355人看过
  • 怎么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工作
    一、怎么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工作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5.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6.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1.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4.其他。三、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怎么写的劳动仲裁书申请书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
    2023-11-12
    416人看过
  • 伤害结果与工作之间关系的失调
    工伤认定实践中,伤害结果有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等。不论是事故伤害,还是意外伤害,只有与所从事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对于伤害结果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前三项分别用了不同的词:“因工作原因”、“从事有关工作受到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越来越多的工伤事故源自于工业化的社会生产,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因素如机器设备等自身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着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工伤保护随之产生。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不同,劳动者往往无能为力、难以防范,因此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也相对较宽。“因工作原因”,说明伤害结果与所从事工作要有因果关系,即只有工作与伤害存在因果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在民事理论上,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复杂,有宽严不一的多种认定标准,目前较为流行的能够适用工伤认定的宽泛标准是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依相当因果关系,如果有某一情形即可能产生这种后果,如
    2023-02-27
    198人看过
  • 公司法与监事会有什么关系
    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人数、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会的选举、监事的任期、监事行使的职权等。以下就是关于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3、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4、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5、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2023-04-27
    449人看过
  • 信访局工作是做什么的
    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信访局调解强拆吗不能。但强拆的案件如果通过诉讼途径比较快捷。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此外,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信访受理的事项主要是信访人对特定主体的职务行为进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特定主体的职务行为而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信访条例》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23-08-05
    447人看过
  • 信访局调解强拆吗
    不能。但强拆的案件如果通过诉讼途径比较快捷。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此外,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信访受理的事项主要是信访人对特定主体的职务行为进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特定主体的职务行为而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2023-06-15
    412人看过
  • 调解与诉讼 仲裁的关系
    仲裁与诉讼有如下关系:1.仲裁与诉讼之间是或裁或审的关系。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选择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则失去了对该双方当事人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2.仲裁程序的某些事项需要按诉讼的程序办理。如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3.诉讼对仲裁有监督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仲裁裁决后,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确有错误,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是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确有错误的,可以不予执行。仲裁与调解都是非官方的解决诉讼的形式,但二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1.调解具有更大的随意性。调解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可以随时终止,调解方不得强迫其继续参加调解。而在仲裁过程中,某些程序和规则当事人不能以协议予以排除,当事人单方不得随意改
    2023-03-04
    130人看过
  • 什么是信访维稳的工作?
    一、什么是信访维稳的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解决来信来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杜绝矛盾恶化,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实际上,信访维稳是两项工作,如果严格的按照国家信访条例来讲,维稳工作是不在信访部门的职责范围内的,但是实际工作中,信访和维稳需要结合,通过信访渠道了解问题,然后化解问题。另外,在实际工作中,各个辖区内会有不稳定的人,比如某邪教组织人员,稳控这些人属于维稳工作。二、信访维稳工作职责1、认真落实上级维稳综治工作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并负责组织实施;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
    2023-04-13
    395人看过
  • 起诉离婚与司法所有什么关系
    一、起诉离婚与司法所有什么关系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
    2023-05-03
    394人看过
  • 工作年限与定工资与工龄有关系吗?
    一、工资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工龄工资。但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部分津贴,补贴会受工龄差异的影响。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此外,目前部分民营企业为增强员工归属感,设立了工龄工资。二、带薪年假《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这个期间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
    2023-01-22
    378人看过
  •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一、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那么,在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就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了呢?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多为生产、经营型的企事业组织,市场环境、经营状况瞬息万变,若不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人事管理自主权,不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1、用人单位的法定调岗权(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另行安排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3)、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为其安排适当工作。2、用人单位劳动指挥权范围内的调岗(1)、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的调岗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
    2023-04-29
    57人看过
  •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等。《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三)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五)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六)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七)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八)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九)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上访的流程
    2023-04-13
    460人看过
  • 工资调整与基数调整的关系
    1、如果您是上海城镇户口的员工,那单位必须为您缴纳与您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存在漏缴的必须进行补缴。2、如果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或农业户口的员工,那您只能与单位协商补缴事宜。3、公积金每年都会在7月份做一次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2023-12-23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调解员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具有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担任。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不得有偏见、歧... 更多>

    #人民调解员
    相关咨询
    • 法院起诉离婚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关系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1.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都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时,由法官居间调解产生的文书。这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无本质性区别。 2.一般情况下,法官就会先让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签订离婚调解协议,然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二者的区别是,离婚调解协议类似一纸合同,是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自愿签署的;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二者的联系是,离婚
    • 行政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关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相关的法律知识,行政信访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如下。1.依法设定。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复议法》设定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是一种事后的行政救济措施。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
    • 公司法解释与无权代理有什么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4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追认的本质在于对代理权的补授,因而属于一种形成权。被代理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承认。一旦追认即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 与调休有什么关系加班与调休的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
      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 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做好什么信访工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做好下列信访工作:(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二)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接待来访。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四)建立联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