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部门整治不正当竞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0:19 256 人看过

1月5日,从成都市工商部门获悉,该局正在进行的2015红盾春雷行动,将重点放在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对市场行为的规范上,重点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治理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等市民密切关注的方面。

其中,将对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医药购销、教育、旅游、房地产开发等市场领域,严厉查处通过回扣、贿赂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工商部门还将加强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沟通联系,收集相关打假情况,深挖源头,捣毁窝点,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服务类注册商标、非法印制商标标识和网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还将依托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开展2015网剑行动,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销售的电子产品、儿童产品、服装等,适时开展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网络商品质量的监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对不正当竞争作了界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从该项规定来看,从事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范围,既包括依法登记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包括依法登记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作为经营者的个人,一般是指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上述主体必须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不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即使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也
    2023-06-08
    472人看过
  • 整治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策建议
    随着网络经济日益发展,恶意抄袭网页、强制用户接受、挟持网络舆论评价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显现,严重扰乱了公平公正经营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监管整治,严惩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是恶意抄袭网页行为。网页,是由网页制作者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进行重组及艺术性再造设计而成,具有独创性,凝聚了设计者的心血,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见,知名企业的网页,或者知名网站的网页,不仅本身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些存在注册商标权的,往往还潜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而部分网络不正当竞争者公然将他人的驰名标识擅自设置在网页上,甚至直接抄袭他人网站的设计,使用户误以为其登陆的网页就是他人的知名网页,以获取更多的点击量非法盈利。二是强制用户接受行为。一方面,强迫用户接受产品,如部分软件不经用户许可恶意安装在电脑上,且无法卸载或无法完全卸载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工商部门整治网络传销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的搜集研判,强化案件报备与查处,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通知指出,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解决打击网络传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加强网络传销案件的报备与查处,强化系统内外横向沟通,调度掌握全面情况,及时组织案件查处。提高案件数据取证能力,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清除互联网上的传销宣传信息,关闭传销网络培训空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
    2023-06-05
    53人看过
  • 不当竞争应该找哪个部门
    不当竞争应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行政复议有用吗?行政复议是有用的,具体如下:1、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相应的纠正决定,包括对程序上有欠缺的,责令补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限期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明显不当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以及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通过行政复议,可以查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原因,找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下级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行政执法活动,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二、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怎样解决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的解决方法:1、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2、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是以获取不当利益或阻碍竞争为目的,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
    2023-06-22
    213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
    一、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门,有检查、询问、查询复制、查封扣押和处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
    2023-04-19
    253人看过
  • 正当与不正当竞争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包括哪些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2023-03-28
    401人看过
  • 同业竞争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海民初字第10234号原告**中福瑞达商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6号7楼。法定代表人庞-静,董事长。被告中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法定代表人方-芳,总经理。原告**中福瑞达商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公司)诉被告中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装备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瑞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告建材装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瑞达公司诉称,该公司系加拿大ACE玻璃安全膜产品的大中国区经销商,其所经销的福瑞达玻璃安全膜自200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受到了各地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该玻璃安全膜不仅可以防范击打,最高级别的产品还可在6mm厚度的普通玻璃上达到防弹效果,相关产
    2023-06-14
    474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进行监督检查?
    1、谁有权进行监督检查。(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如质量监督、商品检验、物价等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行监督检查。2、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1)调查询问权。监督检查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音、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被检查的经营音、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2)查询、复制资料权。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3)检查财物权。对于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监督检查部门有权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
    2023-05-06
    143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释义】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人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管辖】对于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侵权行为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
    2023-06-14
    69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解析高新技术不正当竞争纠纷
    解析高新技术不正当竞争纠纷随着第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来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们走进我国知识密集度最高的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举行了一场“知识产权法官与高新技术企业家面对面”的座谈会,向包括联想集团、用友软件公司、中软公司在内的近三十家高新技术企业家和十余名“技术经纪人”讲解了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及防范对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带领三名主审知识产权案件的资深法官回答了在场观众的提问。宿迟副院长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贬损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采用虚假的宣传或说法,损害竞争者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行为,此行为的目的在于“损人利己”;二是混淆行为,即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一些旨在使消费者对该经营者与其对竞争对手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产生混淆的行为,此行为的目的在于“搭便车”;三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工商局将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
    工商局将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水电气供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一直饱受诟病。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根据通知,工商部门今年将以水电气供应、公交、殡葬等行业为重点,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具有普遍性的行业问题有所触动,对行业进行规范。工商总局以公告形式将当前部分公用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向社会公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服务等;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
    2023-06-05
    324人看过
  • 惩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对策
    针对不正当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除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加大查处力度外,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法,在有了更切实可行,完备的法律规范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在严惩不正当竞争行为人的同时,警示教育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另外,应从确认资格方面,让具备《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常识作为一个要件,以使法律意识深入到市场主体中。一是完善立法,针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过于原则,线条粗,立法技术上不很严密的问题,应使之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建议在现有基础上,作如下修改、补充:1、修订、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改进立法技术。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用列举的方法,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应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出现的情况加以总结,以补充不足之处。在立法技术上,就《反不正当竞争法》而言,采用单纯的列举示例方法,显然已不足以涵盖
    2023-04-24
    368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法律交叉与不正当竞争
    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也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某些权利,公开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使主管机关仍至司法机关一时束手无策。近来,海南椰风食品有限公司“椰风天然芒果汁”饮料的包装、装璜被假冒一案,就是明显的例证。案情大体如后:海南椰风食品有限公司1992年推出外观设计精美、包装考究、质量上乘的饮料“椰风天然芒果汁”,受到消费者喜爱,迅速占有广大市场,年销量高达数亿人民币。正当企业发展之际,市场上出现了与该产品包装装璜极为近似和相同的名曰“椰风”的天然芒果汁,是由福建晋江市缺塘村的一家名叫“爱思味”的企业生产的,这给海南椰风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国家工商局竞争行为的通知。出人意料的是,在查处过毛中,爱思味公司竟然向主管机关出示了“椰万天然芒果汁”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有关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海南椰风公司早已销售大量产品并做过大量的广告之后因此该外观设计早已丧失了新颖性
    2023-06-08
    490人看过
  • 四川省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发布部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经营者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从事与市场竞争有关的活动,也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五条市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场管理
    2023-06-12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开展整治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都有啥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一是明确集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总体目标。从整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入手,坚持有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明确集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治理重点。此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查处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具有行业性或普遍性的问题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
    • 工商部门查办反不正当竞争应准予处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有权利,工商有专门的公平交易管理部门,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规范竞争机制。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后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
    • 反不正当竞争工商部门的处罚措施是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防范措施: 在众多虚假宣传行为中虚假广告最为常见,通常来说虚假广告大概分五类:欺诈性广告、夸大性广告、含糊其辞的广告、混淆视听的广告、名人广告。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应注意几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识别虚假广告的典型特征。这些广告多是铺天盖地地做、产品吹得神乎其神,或是价格高得出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的职权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0
      你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的职权,包括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登记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 不正当竞争投诉向什么部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1、关于不正当竞争监管部门问题,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2、国家级别是工商总局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具体职能为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 3、地方级别是各省市县工商局(分局)或合并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