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常见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4:34:46 83 人看过

船舶所有权常见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船舶的所有权,而继受取得是指权利人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所有权人处取得所有权。

一、二手房买卖中的善意取得怎么处理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错误的不动产善意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若满足特殊的取得条件,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的条件是: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效果是:

1、受让人取得物权。

2、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二、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有哪些情形?

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情形有: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又称固有取得。

三、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无权处分合同无效时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处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善意的第三人或不知无处分权的处分人基于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之下使合同无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交易安全的保护己经没有了多大意义,这时的法律调整应该着重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因而不应该规定善意取得,最大限度地把权利是否变动的权利赋予权利人,由权利人来自由行使追认权,追认使变动有效,不追认就无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所有权相关文章
  • 船舶所有权的消灭
    船舶所有权
    船舶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丧失或与所有权人脱离的一种法律现象。实践中,船舶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等。(2)船舶所有权的客体灭失。如船舶被拆解,船舶沉没大海无法打捞,船舶失踪等。(3)船舶所有权的主体消灭。如法人船东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销,船东本人死亡等。(4)船舶所有权被强制消灭。指国家依法采用强制手段,迫使船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的消灭也需向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否则不可对抗第三人。
    2023-04-25
    85人看过
  • 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一、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1.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3.无主财产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二、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是什么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
    2023-08-06
    100人看过
  •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船籍港。船籍港,也称“船舶登记港”、“登记港”。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船籍港的名称应在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内载明,并在船尾明显标出。其特点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船籍港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依居住地或经营地就近选择。船籍港管理是指船舶登记港海事机构对所登记船舶的管辖,对船舶及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海上交通安全意识。
    2024-04-30
    307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的取得要求有哪些
    建立船舶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必须依法明确规定;2、债权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3、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有关,否则债权人不具有留置权;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反社会公德;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船舶留置权的含义海商法上的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也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与一般留置权不同的是,海商法所指的船舶留置权只限于造船人和修船人的留置权。其他人因为其他原因占有船舶不能行使船舶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3-07-02
    154人看过
  • 汽车取得所有权方式
    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是不同的,现行的机动车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一、所有权的取得有哪些1、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动产所有权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
    2023-04-06
    381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的行使方式
    根据《海商法》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先于船舶抵押权受偿。这意味着,在船舶优先权产生时,其他权利如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需服从船舶优先权。 此外,根据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使船舶优先权时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费用等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因此,船舶优先权的顺序为:船舶优先权 > 船舶留置权 > 船舶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舶 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 第二十八条 【优先权行使】船舶优先权应当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舶 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 【优先权范围】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2024-01-05
    306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转移什么时候
    判断船舶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唯一标准就是审查船舶是否交付,交付的时间就是转移的时间。变更登记仅仅是对抗要件,不是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一、关于船舶所有权变更未经登记的对外效力怎么样但船舶又不同于一般动产,根据《海商法》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未办理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船舶所有权转让生效,但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应当包括善意取得所有权和抵押权等动产物权或担保物权的第三人。与船舶所有权变动类似,船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上述所引的《海商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在“第三人”的措辞上存在差异,作为后于《海商法》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对“第三人”
    2023-02-21
    498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建造或购买船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从而成为该船舶的所有人。(3)中外合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外合资(合作)的船舶公司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在我国的船舶登记机关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悬挂中国国旗航行。(4)个人、合伙、联营等,他们可以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成为船舶所有人。一、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的属于我国现行的船舶险条款中的船舶失踪责任是指船舶在航行期内,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满六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下落的称为失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船舶在航行中失踪;2
    2023-06-26
    376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变更是否需要先取消
    1、船舶所有权变更是否需要先解除船舶所有权变更不需要先解除,但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船舶所有权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船舶所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和有关船舶登记证书,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船舶所有权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其他船舶登记证书内容的,其他船舶登记证书应当同时变更。船舶抵押登记机关。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国籍、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一定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登记,并以国家名义颁发相应证书。受理申请船舶登记业务主管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时,应当:1。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确认申请的船舶登记内容在主管机关向登记机关登记授权的范围内,并
    2023-05-03
    255人看过
  • 谁是争议船舶的所有权人
    船舶挂靠经营时,挂靠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所有人转卖船舶的,被挂靠的公司只根据挂靠协议履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即可,对于船舶的处分行为无须承担责任。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船舶所有权的,对于自己所享有的份额虽有权处分,但其他共有人享有先买权。对于共有人先买权受侵害时共有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法律未作明文规定。根据法理分析及利益衡量,如果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无法通过船舶登记查询来了解所有权属的真实状况,则转让合同有效,否则转让合同无效。对于其他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转让人构成无权处分,但依《民法典》受让人可以善意取得。一、争议船舶案件的管辖法院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2023-02-22
    470人看过
  • 缴纳车船税常见的两种方式
    (一)代收代缴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除按规定不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情形(如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等)外,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投保人无法立即足额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
    2023-03-31
    390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怎么确认
    船舶所有权
    船舶所有权采取登记制度,登记确认。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号不一致怎么办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以工商登记为准。因为工商登记对外公示,对外发生效力,股东名册对内发生效力;二者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更改。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么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26
    203人看过
  • 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一、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持有者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转让。(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同转让。(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或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二、折价入股包括公司的发起人将自己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和国家直接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以土地使用权折股出资时,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规要求:(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具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且上述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限制
    2023-05-30
    278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公示方式
    一、船舶留置权公示方式公示方式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留置权成立消极要件(一)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二)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债权人占有动产时所负担的义务)相抵触:1、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相抵触的,留置权不成立;2、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法院不予支持。(三)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当事人在合同中特殊约定相抵触:1、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权或债权人事先明示放弃留置权的,债权人不能取得留置权。2、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法院不予支持。(四)法律规定
    2023-05-03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船舶所有权
    相关咨询
    • 船舶所有权取得的判断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股权获得的判断应看该船舶是否注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转让后可以取得租赁的船舶所有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船舶所有人转让以及租出的船舶的所有权,定期租船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船舶所有权转让后,原租船合同由受让人和承租人继续履行。
    • 船舶优先权取得所需的要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25
      船舶优先权是指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要获得船舶优先权,船长、船员和其他在编人员需要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等。根据《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以下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依法登记是为了取得船舶的什么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船舶登记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来实施的。具体的有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处分权。国籍登记:取得航行权,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不得在我国水域航行。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属的行政确认。光租登记:对光租合同的行政确认。:对所有权、抵押权、光租合同的转移进行行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