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而遭受的离职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5:42:35 226 人看过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辞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员工离职补偿金怎么算

(一)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没有补偿。

(二)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在本文所述的八种情况下,员工离职时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而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则直接与员工的月薪和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挂钩。作为劳动者,需要注意这些法律法规,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3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动物因人体伤害而遭受损失应如何赔偿
    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动物致人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起诉狗主人要求损害赔偿,通过法院判决把狗主人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也为将来万一患狂犬病保留司法证据。法律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明确了隐性伤害“狂犬病”的诉讼时效是在病发确诊后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将来真的发现患病,仍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1、医疗费。包
    2023-07-06
    479人看过
  • 因工伤而主动辞职的赔偿策略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工伤职工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工伤主动辞职如何赔偿劳动者工伤主动辞职,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
    2023-07-13
    219人看过
  • 因私离职遭遇车祸,受伤是否符合工伤标准?
    因私推迟下班不属于合理下班时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是工伤吗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2023-08-09
    144人看过
  • 职工因工伤遭受损失,工厂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工伤后厂里不赔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情形如下: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非主要责任;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职工若再次发生工伤怎么办“根据新规,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工伤评残时应首先对新工伤伤害部位评定,而后再综合考虑原有工伤致残程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本月起实行,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
    2023-07-12
    238人看过
  • 公司能否全额赔偿员工因降薪而遭受的损失?
    用人单位未事先告知劳动者突然降低薪酬水平,导致劳动者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未事先告知劳动者突然降低薪酬水平,导致劳动者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 济 补 偿 的 支 付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2023-09-18
    239人看过
  •  员工因用人单位突然辞退而遭受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根据情况不同,可能属于过失性辞退、违法辞退或非过失性辞退。如果是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 过 失 性 辞 退 如 何 计 算 经 济 补 偿 ?非过失性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定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形,将劳动者从原工作岗位中解除的情况。对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
    2023-09-04
    429人看过
  • 因拖欠工资而被迫辞职的补偿规定
    拖欠工资被迫辞职的补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仍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以上述原因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告解除,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
    2023-07-18
    369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遭受工伤的职工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一、因交通事故遭受工伤的职工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受害人是在因公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那么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可以在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主张工伤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同时,同时向侵权人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从而获得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交通事故伤者获得工伤赔偿后能不能再获得保险赔偿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
    2024-01-03
    306人看过
  • 如何赔偿员工因被公司解雇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一、如何赔偿员工因被公司解雇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辞退公司员工,分以下情形作出赔偿:1.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前提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2.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3.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3-12-01
    165人看过
  • 因企业搬迁而离职的员工是不是能获得补偿
    一、因企业搬迁而离职的员工是不是能获得补偿用人单位搬迁的,属于合同签订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者不愿意改变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一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予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不是能解除劳动合同。二、公司迁址员工不去是不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的不一定是不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是不是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只是在本市内搬迁的,则员工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024-01-13
    236人看过
  • 职员遭受工伤是否赔偿假肢?
    是的。依据假肢费用进行实际赔偿,需要带上假肢安装,维护等费用证明到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办理。《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包括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
    2023-06-23
    415人看过
  • 工伤职工不因服刑而丧权
    王某系武汉市第二住宅建设公司职工。1982年5月24日上午,其在本单位工地进行吊装预制板作业时,因汽车吊臂碰上万伏高压线被击,造成左手及脚部残疾,经有关部门鉴定为6级伤残,劳动能力已大部分丧失。1982年至1987年期间,单位按规定给予王以公费医疗等工伤待遇。1987王某系武汉市第二住宅建设公司职工。1982年5月24日上午,其在本单位工地进行吊装预制板作业时,因汽车吊臂碰上万伏高压线被击,造成左手及脚部残疾,经有关部门鉴定为6级伤残,劳动能力已大部分丧失。1982年至1987年期间,单位按规定给予王以公费医疗等工伤待遇。1987年7月,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年12月8日,单位将其开除,随之,他的工伤待遇被取消。2001年10月,王某刑满释放后,发现他原所在的武汉市第二住宅建设公司已于1989年并入武汉建工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而武建三公司后解散,其债权债务随之转由武汉建工(集团)有
    2023-06-10
    208人看过
  • 患病职工遭辞退应当享受补偿
    刘某于2009年10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刘某因病请假3个月。医疗期满后,刘某仍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为此另行安排了岗位,但刘某仍不能胜任,公司遂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刘某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遭公司拒绝,便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
    2023-06-09
    283人看过
  •  因出轨而遭受精神损害,能否要求赔偿?
    离婚赔偿范围有限,需满足特定条件。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对方提出离婚且无过错,可获得赔偿。具体情况包括: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和对方均无过错且对方提出离婚。离婚赔偿仅适用于四种情况:一是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二是双方均无过错;三是因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且无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四是双方均无过错且对方提出离婚。所以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能否以出轨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具有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情形,如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等。而出轨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范畴,因此,出轨行为不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然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
    2023-11-08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雇员因离职遭受的赔偿金额
      山东在线咨询 2025-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在工作中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用人单位应支付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经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半的经济补偿为两个月工资。
    • 因公司解雇而遭受的赔偿权益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若用人单位无任何原因擅自解聘员工,则需承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的责任。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雇主决定不再续签并解雇劳动者,也应负责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出于财务上的考虑必须进行量才使用的裁员时,该行为同样有可能导致员工被解聘并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发生。然而,如果是在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内,因发现新进员工不具备满足岗位需求的能力和素质而作出解除合约的决定,则用人单
    • 职工在加班期间因为其他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既不是工伤,也不是职业病。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职工因为加班引起的失眠,既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也不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职工可以拒绝,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工作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感染病情影响职工补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4
      有。疫情对策期间,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履行工作责任,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农民因征收耕地而遭受的土地补偿费,怎么计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8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