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出让土地到期、公共利益需要等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对出让的土地进行分割和收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原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2)为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的;
(3)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四)原划拨国有土地因本单位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五)经批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三种途径:1。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由法律在与使用者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时规定。如果使用者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政府将“收回”土地。(3)“退出”的法律原因。本办法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因发生法律、法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事件,被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
土地出让后,政府能否收回土地?
255人看过
-
土地转让财产分割公证收费标准
457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合同签收后能要回来吗
319人看过
-
划拨土地收回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332人看过
-
林地转让后,转让期满还能收回吗
333人看过
-
农转非后土地是否收回
135人看过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
-
能否对永久性转让的土地进行收回?陕西在线咨询 2025-01-09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租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至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土地转让合同,不能永久转让。但是如果签署了永久转让的合同,并不代表整个合同都是无效的,而是只超过了承包期限,或者超过二十年的使用期限的,这一部分是无效的。在这承包期内或者没有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只是
-
土地转让纠纷,转让费没交清,转让方有权收回土地了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这样的修改很难得到各方的认可,一旦有一方不承认的话,基本就无效了。下次再有这样的修改,要让签约双方都在这个修改的地方签字进行确认,这样就可以了。
-
商业房地产能否进行分割转让?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1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各类商业用地均可进行分割销售,这充分彰显了商业用地分割出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商场或商业用地上的物业必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手续,这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法律凭证之一。具体来说,该登记主要针对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只要商业用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商业项目在前期阶段已经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