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30%
在探讨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时,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程度。
1.当这种违反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了一定的合理范围或限度时,便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具体的认定标准,往往依赖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量权。
2.在一些司法实践中,有人提出了一个相对量化的标准,即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可以设定为30%。
(1)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另一方相比,差异超过了30%,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2)当然,这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体的认定仍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二、判断标准详解
判断是否显失公平,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虑。
1.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这涉及到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比较,看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对等。
2.还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即使存在一定的差异,也不应认定为显失公平。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这为我们提供了判断显失公平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没有经验的情况,以及这些情况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程度。
三、法律救济途径
当遇到显失公平的情况时,受损害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1.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1)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该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2)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查时,会根据上述判断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2.除了撤销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受损害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1)如果显失公平的行为涉及合同关系,受损害方可以依法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果显失公平的行为导致了实际损失,受损害方还可以依法请求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
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5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281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认定及基本特征
458人看过
-
认定显示公平标准应注意什么?
318人看过
-
对显失公平的详细认识
285人看过
-
公平合同显失认定的指导方针
62人看过
-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综合衡量;合同订立时,一方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或另一方对合同的相关内容缺乏认识的能力,因为某中急迫的情况,并非出自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认定为显示公平。
-
格式认定是否显失公平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的,是指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合同应当如何认定显失公平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5关于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可从如下方面加以认定: 1、获利方主观上存有恶意。即获利一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过于轻率地订立或履行了显失公平的合同。获利方的主观恶意就在于:明知自己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关系上的优越地位和条件会对他方的利益发生重大影响,故意诱使他方提出或接受重大不利的条件,或者明知他方提出或接受不公平条件是出于不知情或草率行事,故意维护这种状态,并从中获利。 2、受损方不具备处
-
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显失公平可以解除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维持合同法的基础是“契约自由”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形式。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认定显示公平?请看下文
-
如何认定免责条款显失公平(修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的,是指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