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5:50:26 51 人看过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12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1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报材料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合作各方签字、盖章);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合作各方签字、盖章);3.由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正本各4份);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各1份、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各1份);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原件1份);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复印件1份);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第1联);8.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9.涉及环境项目,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前列文件,除第4项中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
    2023-06-06
    263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必备条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是指中外合作者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为依据制定的企业宗旨、组织原则、活动原则等的法律文件。按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章程要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生效。企业章程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有极强的法律约束力。其除了对具体经营的内容必须予以明确外;还应明确一系列确保完成经营内容的活动规则和议事规则,是实施合同的保障。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法定住所;2、经营宗旨、范围、规模及经营方式;3、中外合作者的名称、住所、国籍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国籍;4、中外合作者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5、中外合作者的合作期限;6、中外合作各方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条件和办法;7、中外作者投资的回收办法和期限;8、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的组成及议事规则;9、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办法;10、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023-05-01
    171人看过
  • 南宁市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发证所需文件
    1、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合营企业的书面申请(合营中方企业盖章);2、境内企业提供其主管部门签署的书面意见或董事会决议;3、项目建议书及批文;(先办房地产公司后办项目仅需项目建议书或意向书)4、合营各方共同编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或投资者签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先办房地产公司后办项目的企业免交)5、合营各方共同编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或投资者签字的合同、章程;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合营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7、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或商业登记表复印件(境内企业加盖工商管理部门准予复印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外方个人投资需身份证(复印件)、履历;8、合营各方资信证明文件;9、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各方董事人选的委派书(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或投资者签字;境内企业附主管部门意见;有限责任公司附董事会决议)、中方董事会人选附
    2023-06-06
    436人看过
  • 申办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文件
    (1)合营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的申请报告。?(2)合营各方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3)合营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证明,外方个人投资的,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中方若以国有资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须提供国有资产评估证明及确认文件);?(5)场地使用权的有关证明、文件;?(6)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身份证(影印件);?(7)证明投资者法人代表的证明(营业执照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8)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9)企业名称登记证书;?(10)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由各位董事签名);各方董事委派书(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签署出具,中方委派书应有其主管部门的确认);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书(
    2023-06-06
    315人看过
  • 权限内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承诺时限:1日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收费及依据:按国家财政部、物价局[1992]价费字401号规定收取工本费10元整。申报条件:1、获得港澳台或外国护照身份的人;2、已在港澳台或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企业。办理流程:窗口受理、资料审核、材料齐全窗口拟文、局办公室盖章、窗口开具缴款单、窗口出证。准备材料:1、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合同、章程(委托人提供签字授权委托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计(经)委的批复;3、外方投资者的三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书;a外方以自然人投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公司投资提供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境外商业登记证和企业注册登记证复印件;c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中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书;5、场地证明;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3-06-06
    300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
    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国外(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就设立合营企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在签订合营企业合同时,中国合营者应注意合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避免或减轻损失。一、合营企业合同容易出现的问题和风险:1、外方投资者资信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主体非常广泛,可以是外国公司、其他企业和组织以及个人。外商的资金来源也相当复杂,有此是外商自己积累的自有资金,有些是受委托的信托投资资金,还有一些是外商在国内投资获得的利润等。政府的积极扶持各推动固然给国内企业与外新风气合资和合作带来了便利,但也有些不法分子借投资之名蓄意进行诈骗活动。很多诈骗活动轻易得逞的原因在于,中方没有对外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以及规避法律顾问支
    2023-06-06
    97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若干法律问题
    本文通过中外合作企业与中外合营企业的比较,认为中外合作企业具有如下法律特点:(1)从投资方面看:①投资的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可用货币、实物和无形财产作为投资;合作企业除了上述方式外还可以单纯用劳务作为投资。②资本的所有权不同。合营企业的资本属合营企业这个法人所有;合作企业的情况比较复杂,大致有3种情况:法人式合作企业,归法人所有;其二,非法人合作企业(或称合伙式合作企业)其所有权归合作双方共有;其三,仍归合作双方各自所有,而仅将资本使用权交给合作企业共同行使。③投资的比例不同。合营企业的外方投资不低于25%,此外无上限的规定。合作企业的中外双方投资比例无规定,可由双方协商确定。④投资的收回和清算的方式不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减少;企业存续期间,资本不得提前回收;企业解散时,其清算方法是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外方可提前收回资本;合作期满时,残值归中
    2023-06-06
    57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促进合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特作如下规定:一、合营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之内,其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享受全额外汇留成。五年之后,按50%的比例留成。二、合营企业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同外方人员一起出国执行任务的,中方人员在国外的费用按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三、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其费用标准可按合营企业规定标准计算,实际使用时比照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执行。四、根据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按国家规定使用的中方人员出国费用的节余部分,可作为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五、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应将中方工作人员应得工资部分的外汇,及中方投资者的劳务、工业产权所得外汇、外汇红利等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六、未
    2023-06-06
    49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行业限制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共同研究,对中外合资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分类审批,分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类。详见参考资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二)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三)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四)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五)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023-06-06
    275人看过
  • 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资料
    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无行业专项管理规定)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中外双方法人代表联合签署并加盖公司章,原件一份。内容应包括:中外双方情况简介,拟设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中外双方投资比例,拟开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2、项目建议书(按照《重庆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110号文)及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核准意见(原件一份)。3、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原件)4、中外双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外方还需提交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对其开业证明的公证文件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香港投资者可直接提供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件)。如中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其身份证明。5、中外双方共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均需原件一份,如同时签订有授权技术许可协议需一并报上)。6、拟设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委派书、
    2023-06-06
    157人看过
  • 制造行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第一部分)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章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第十二章纳税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2023-06-04
    482人看过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计算机2
    技术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二)目录1)总则2)资本3)贷款和租赁4)资本转让5)董事会6)经理部门7)主要业务活动8)技术转让9)产品销售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1)技术培训12)工厂筹建工作13)外汇管理及平衡14)利润15)财务和审计16)税收优惠17)保险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20)双方的责任21)审批及注册22)合营期限23)不可抗力24)保密25)争端26)文本和通知27)合同的生效28)附则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第一章总则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本合同。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甲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1.3公司的名称和地
    2023-04-23
    154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
    据一些地区反映,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企业应当缴纳的工商统一税,是否仍减低到与原工商税税率相同的水平征收问题,经我部税务总局最近召开的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对外税收专业会议研究,现明确如下:一、利改税以后,客商在我国各地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生产、合作经营企业和客商独立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机构,仍应一律按照工商统一税条例规定的税率纳税。二、为了便于执行,在接到本通知前,已按原(83)财税字第88号通知规定减低税率征税的企业,可暂不变动。
    2023-06-09
    339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时的纳税筹划
    某外国企业与某内资企业合作欲于2004年在深圳成立一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中外国企业投资50万美元现金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内资企业以厂房和土地作价600万元投资。该企业预计经营十年,每年预计实现税前利润1000万元,中外双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分别纳税。在合作双方正在磋商与新企业成立有关事宜时,该外国企业聘请的税务顾问对新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模式从税务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具体意见如下: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1]165号)的规定: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合作各方分别计算纳税的,合作中方应按照内资企业有关的税收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合作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
    2023-06-0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合同如何撰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合同的书写方式: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等信息; 2、写明合同的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写明合同的价款或报酬; 4、写明付款的方式、期限、地点及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
    • 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区别和不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0
      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国合作伙伴和外国合作伙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联合举办的企业,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损失。它的特点是: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合同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伙伴提供的投资或合作条件不转换为股份,即各方投资不定价或不计股,中外合作伙伴按什么比例分担收益或产品分配、风险和损失,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换句话说,合作企业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合作各方的权利
    • 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具体指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8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不折算成股份,即各方的投资不作价、不计股,中外合作者按何种比例进行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 换言之,合作企业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