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前的程序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20:50:09 390 人看过

在开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书记员会通过通知或告知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审理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的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

在开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书记员会通过通知或告知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后陈述。(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六)宣判。

法 院 开 庭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哪 些 ?

法院开庭前,有一个严格的程序。首先,法院会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接着,原告(上诉人)需要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被告(被上诉人)则需陈述。之后,原告(上诉人)需要举证和质证,被告(被上诉人)也需要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是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在法庭组织调解后,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书,否则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改天去拿判决书。

在开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书记员会通过通知或告知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前,有一个严格的程序。首先,原告(上诉人)需要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被告(被上诉人)则需陈述。之后,原告(上诉人)需要举证和质证,被告(被上诉人)也需要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是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在法庭组织调解后,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书,否则法院会通知当事人改天去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证人出庭程序及程序
    刑事诉讼法
    证人出庭规定一般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等。具体程序为:1、纠纷主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一、一审不服,二审终审的上诉流程是怎样的一审不服,民事二审、终审上诉流程具体如下:1 、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若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5、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2023-06-29
    222人看过
  • 法庭通知证人出庭的程序
    一、法庭通知证人出庭的程序(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二、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特点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决定了证人证言的主要特点是:(一)证人证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证人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一般能如实地向司法机关陈述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二)证人证言具有可塑性。证言不像
    2021-12-22
    287人看过
  • 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庭审程序
    一、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庭审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1、出庭通知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2、出庭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3、出庭质证申请出庭作证或质证方首先向鉴定人询问,然后由对方询问,法官只在必要时对鉴定人作一些补充性的询问。鉴定人在法庭上必须陈述所作鉴定结论的根据、过程和科学基础,回答相关各方提出的疑问,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对案件公诉人、辩护人、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作为
    2021-09-07
    336人看过
  • 刑事庭前准备程序
    刑事诉讼法
    (一)开庭审判前的准备1、开庭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2、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证据的相关情形。3、通知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4、在开庭以前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二)庭前会议1、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2、庭前会议针对的问题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管辖异议;回避;申请调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对出庭证人、鉴
    2023-03-26
    494人看过
  • 家庭土地承包的规定和程序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
    2023-07-08
    4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是怎样的?法律规定的法庭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询问证人。3、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只要不超出本案范围,一般不应限制其发言时间,或随意打断其发言,而应让被告人将话尽量讲完4、评议和审判。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
    2023-06-03
    193人看过
  • 开庭前撤诉的程序是什么
    开庭前任何时间都是可以撤诉的,具体来说,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都是可以撤诉的。申请撤诉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起诉离婚开庭多长时间能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最迟在要受理案件6个月内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17
    169人看过
  • 开庭前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司法解释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
    2023-03-27
    128人看过
  • 鉴定人出庭前的准备
    鉴定人出庭质证能否达到应有的目的,决定于鉴定人所掌握的专业知识、鉴定技能和基础工作是否周密、严谨外,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出庭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案时无出庭思想,也未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这就仓促出庭很可能会出现讲不清事实,回答关键问题论据不足、推理混乱的情况,必然会导致鉴定结论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充分做好出庭前以下几项准备工作尤为重要。(一)接到出庭通知后,立即将原鉴定档案材料调出,温习全部内容。认真回忆原鉴定时的每一细节,翻阅有关记录,熟悉相关资料,再一次对原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要做到对案件中所涉及的鉴定技术以及工作职责内的问题了如指掌。(二)与本案的承办法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当事人双方及其代理人对鉴定所提出的疑点、难点和争议焦点。此外,鉴定人还应针对所出具的鉴定书以及本案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发问,尤其要在应对技术顾问(我国暂定名专门知识人员)提出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询问上下功夫,然
    2023-06-06
    439人看过
  •  民事二审开庭程序的具体规定
    本文介绍了民事二审开庭审理的标准程序。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证据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若案件可能加重原判决刑罚或存在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则将开庭审理。如果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或裁定。根据民事二审的开庭标准,以下案件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理:1.如果案件已经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完毕;2.如果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证据进行审理;3.如果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4.如果案件可能对原判决加重刑罚;5.如果存在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如果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那么将按照上述程序以判决或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或裁定。 民事二审如何处理上诉?民事二审是指在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再次审理。在上诉案件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情况较为常见。对于二审的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做出了明确的规
    2023-08-29
    350人看过
  • 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
    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一计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一计划”。2、论证补偿方案。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要作出征收决定。4、准备补偿费用。条例确立了
    2023-03-20
    413人看过
  • 出庭程序中的专家协助
    专家辅助人,也称诉讼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和其它专业方面具有特殊知识或经验的人,类似于法官或法庭顾问,其即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也不同于鉴定人。这次司法解释称之为专业人员。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必要时,法庭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质。当事人对出庭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学历、资力等专业资格等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询问。由法庭决定其是否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出庭。专业人员可以对鉴定人员进行询问。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如何出庭?专家辅助人不同于法官就专业问题求教的对象。一般而言,专家辅助人出庭需要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通知的程序。法院认为需要专家辅助人出庭的,可以向当事人释明,但是不能依职权聘请。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就专门知识进一步论证,但当事人不申请的,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比如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完成,此中“专家”
    2023-07-06
    341人看过
  • 离婚起诉程序中是否规定必须要当事人到庭出庭?
    起诉离婚必须要双方到场。因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之类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在人民法院开庭时,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因为只有出席庭审,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双方都到场吗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条件,而不是办理公证程序。因此,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不强制要求公证的。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经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离婚协议后,就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也就生效了,而且该份离婚协议会在民政局存档,具有一定公信力。因此,不需要再经过公
    2023-07-02
    57人看过
  • 开庭后判缓刑前程序
    判缓刑只是一种审判的结果,法院的审判程序与判实刑是一样的,只要符合判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一、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查到法院开庭信息啊?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法院公告栏提前公布开庭时间。开庭审判程序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二、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判缓
    2023-03-26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证人出庭规定及程序,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8
      证人出庭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程序为: 1、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
    • 2023年专家证人出庭的程序规定是: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6
      证人出庭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程序为: 1、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
    • 醉驾法院开庭前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醉驾法院开庭前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是在法院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当庭宣判,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
    • 《》及相关司法解释就庭前会议程序做出了怎样的制度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 法庭调查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开庭审理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其次,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然后,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接着,宣读鉴定结论;最后,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