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案件如何确定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2:02:20 218 人看过

法条:

《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两类案件属必要的共同诉讼:

一是继承案件中的共同原告,最高院的《民诉意见》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二是赡养案件中的共同被告,对未起诉的子女,法院应一并追加为被告。尽管司法解释未明确列出,但基于赡养义务的法定性、整体性和不可交易性,当发生纠纷时,只有通过全面审查,才能明确义务的履行情况,从而对缺失义务进行补充和合理分配。

结论:法院应该依职权追加其他没有被起诉的子女为被告,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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