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4:52:55 300 人看过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中,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贴上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擅自处理和移动。查封的目的在于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查封的财产,可以由义务人自行保管。

扣押也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运到一定的场所,不准被执行人对该财产使用和处分。扣押的财产一般是便于移动的物品。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应妥善保管所扣押的财产,也可以交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管。

冻结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而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提取和转移的强制措施。冻结的目的,在于确保执行文书所确定的权利的实现,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这种行为是针对已由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其他限制处分权的执行措施的财产所为的,势必妨害生效裁判的执行。因此,对于这类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法给予民事制裁,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主要是指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所有人、保管人。其他出于妨害司法机关的查封、扣押、冻结活动的意图实施上述行为的,也可以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而予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这种故意的行为既可表现为当场出现,亦可能表现在事后发生,当然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管其出于何种动机,均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司法机关是特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所采取的法律手段。因此,实施侵害的行为必须是具体的,已经实现了的行为,如将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隐藏、转移、变卖或故意毁损,只要实施了其中任何一个行为,都应视为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将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就地扣留或者送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冻结,是指司法机关通知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条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要求司法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正常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客观上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4-04-17
    385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行为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l.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的;2.使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合同纠纷扣押货物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扣押第三方货物,可能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属于犯罪行为罪体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行为是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1)隐藏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2)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3)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4)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客体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客体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这里的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将需要采取财产保
    2023-04-06
    225人看过
  • 立案标准之一:财产罪的查封扣押和非法处置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立案标准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即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区别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上没有特殊要求,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单位;客体上必须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要求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指影响判决的作出与执行。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
    2023-07-07
    300人看过
  • 温州首例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宣判
    浙江省温州市一名男子明知自己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仍召集多人撕毁法院封条,拆除房屋内全部物品擅自变卖,导致该房产司法拍卖程序无法正常进行。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男子方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据悉,这是温州市首例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被判刑的案例。今年50岁的方某一直在温州经商。2012年,方某以位于温州市区黎明西路的一套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260万元。贷款到期后,方某没有偿还,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方某偿还借款本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方某仍然没有还款,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3月8日,温州市中院对上述房产予以查封,将相应的执行裁定书送达给方某签收。同时,执行法官在涉案房产门口张贴了封条、执行裁定书。2014年4月12日,方某在明知房产已被温州市中院查封的情况下,召集多人故意将已张贴温州市中院封条的防盗门、空调机、木门等物品全部拆除予以变卖,导致该处
    2023-06-06
    190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会判多长时间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非法处置财产的财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非法处置财产的财产量刑标准: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数额巨大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重大案件的财产或者一般案件的重要财物,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等。二、民事案件欠钱不还可以判刑吗民事案件欠钱不一般情形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的话,债权人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债权。如果法院判决还钱后,在执行中有能力偿还却不还钱,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三、非法扣押财产罪有哪些犯罪行为的定罪标准刑法对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定罪
    2023-04-06
    170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未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一、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未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既遂的要追究的刑事责任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是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找律师有什么用?1、根据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做的事或者说权利主要包括会见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权、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基本情况的权利、调查取证权、提出辩护意见的权利、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等。那么这是法律赋予我们刑事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在辩护的过程中实现权利。2、侦查机关会将已决定逮捕的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案件收发管理科收到案件
    2023-11-26
    59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贴上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擅自处理和移动。查封的目的在于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查封的财产,可以由义务人自行保管。扣押也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运到一定的场所,不准被执行人对该
    2023-12-16
    43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谓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而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根据本法总则的规定,这里的财产既包括财物也包括款项。如果行为人侵害的对象不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则不构成本罪,而可能构成其他罪。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在司法机关内部还是在行为人控制的范围内或者其他场所,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在这里,所谓隐藏,是指将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隐蔽、藏匿起来意图不使司法机关发现的行为。所谓转移,是指将巳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改换位置,从一处移至另一处,意图使司法机关难于查找、查找不到或者使其失
    2024-01-05
    87人看过
  • 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怎么办?
    一、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怎么办?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3)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4条亦规定,“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究竟按民事责任处理还是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案情、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二、非法处置查封和、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规定是什么?非法处置查封和、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即: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该罪的构成要件是:①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024-02-01
    339人看过
  •  非法扣押与查封财产罪
    非法处理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罪是指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或毁坏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没有特殊要求,包括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单位,以及单位。客体必须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活动,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要求情节严重,即影响判决的作出和执行。非法处理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罪是指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或毁坏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上没有特殊要求,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单位;客体上必须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要求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指影响判决的作出与执行。 非法扣押财产罪如何认定?非法扣押财产罪是指以非法手段扣押他人财物,导致其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认定该罪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023-08-28
    349人看过
  • 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构成: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要件:客体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构成重婚罪如何处置根据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已经有配偶又重婚,或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可以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么即使被判处是拘役,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所以犯有重婚罪是必然将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除了有配偶又重婚的情况外,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的人,也一样是重婚罪的主体。关于重婚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婚姻关系还存在,利用民政局之间不同步信息的漏洞,又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当然现实中由于婚姻登记越来越规范,这种情况已经极少发生。第二种是原婚姻关系还存在,但与婚外异
    2023-07-06
    435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查封是指司法机关签封,这种签封应载明查封日期、查封单位并盖章,物品一经司法机关查封,未经查封机关批准不得私自开封、使用,更不得变卖、转移。扣押是指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暂时扣留。这种扣押,一般是将物品扣在司法机关,但一些大宗物品也可扣押在仓库等地。冻结主要是指冻结与案件相关的资金账户,一旦冻结,不经依法解冻,该项资金不得私自使用,更不得转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具体包括四种行为:1.隐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2.转移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主要是指将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移到他处,脱离司法机关的掌握,或者将已被冻结的资金私自取出或移到其他账户;3.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是指将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以任何形式卖给他人;4.故意毁损已
    2023-04-25
    363人看过
  • 破产后查封的财产如何处置
    一、破产后查封的财产如何处置查封作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更好的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充分实现,维护交易安全。它会产生两方面的效力,一是程序法上的效力,即先采取措施的法院的处理权限问题。二是实体法上的效力,即先采取措施的案件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禁止重复查封,因此首先采取查封措施的法院在程序上具有优先处理查封财产的权限,其他法院不得对同一物再采取重复查封的措施,也不得对正在实施的查封措施予以解除。二、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四)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
    2024-03-22
    300人看过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是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3-08-12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如何处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与非法转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对于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的,不由公安机关管,所以报案,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报告。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犯罪的,则法院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刑法》第314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是指非法处置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
    • 查封财产非法处置的刑罚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2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关于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已有明确规定。该条款规定,若当事人明知是司法机关所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却故意隐藏、转移或变卖,或者蓄意损毁,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酌情判处罚金等刑事责任。此项法条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针对司法人员,也覆盖了普通公民。 不论何人,只要非法处置已被查封的财产且情节严重,就可能面临上述法律制裁。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为了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中都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作了规定。正确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对于保全证据、执行物,顺利处理案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依法打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查封是指司法机关签封,这种签封应载明查封日期、查封单位并盖
    • 是还是违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