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判决债权受让人无权申请再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30 05:23:12 342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大量上升,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申请再审。这类纠纷反映了生活实践中存在的买卖判决书的现象,一些受让人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债权后,还企图通过再审程序谋求超出正常预期的额外利益,在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中也出现了这个问题。为解决这一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该司法解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明确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因其不具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

生效判决债权受让人无申请再审人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认可自然人死亡后的继承人、企业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有申请再审主体资格,但对判决生效后受让诉讼标的法律关系的继受人有无申请再审人资格,则未予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后认为,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及维护诉讼顺利进行的立场出发,应当不允许这种情形下的继受人有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理由是:一、保护了债务人的诉讼信赖利益。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系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的诉讼主张和请求、诉辩方法为双方所知晓,如果更换他人为当事人再行诉讼,将使得法律关系变得不确定,从而损害债务人的诉讼利益。二、不损害债权转让人、受让人的正当利益。如果作为原审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让与人对生效裁判不服,其应当先行对该裁判申请再审,待再审裁判作出后再行转让。由于债权让与人转让的是判决确定的债权,不是原审诉讼争议诉讼标的所涉及的债权,因此,不允许债权受让人作为申请再审人,在其正常的诉讼预期之内,并不损害其正当利益。三、若对方当事人提出债权转让无效的抗辩,因该项事实系原判生效后新发生的事实,不属原判既判力时间范围之内,不是再审程序能够解决的事项。因此,若受理债权受让人提出的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或恐难以正常进行。

生效判决债权受让人也没有申诉人资格

有观点认为,判决债权的受让人虽然没有申请再审资格,但仍然有申诉人资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批复意见稿规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的,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无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也没有申诉人主体资格,目的是彻底杜绝此类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来删掉了关于没有申诉人主体资格的表述。从解释论而言,既然判决债权的受让人不具有申请再审人资格,也就没有申诉人资格,没必要重复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后原协议管辖对受让人无效
    债权转让的,原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原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先合同受让人提出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异议不成立,予以驳回。一、案例分析简要案情2014年,被告鑫博公司因承建蚌埠市淮上区某工程,因施工需要向天赐公司租用钢管等材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2019年3月,天赐公司将被告拖欠其的租赁费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天源公司。现原告到工程所在地淮上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债权转让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求将本案移送至被告所在地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作出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后,被告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裁判理由第一,本案原合同管辖权合法有效。本案系租赁合同纠纷,属合同纠纷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
    2023-03-03
    8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直接申请执行
    一、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直接申请执行在完成债权转让之后,作为受让方的个体便具备了直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诉讼的权利。当涉及到执行程序启动之前的债权转让行为时,债权受让人无需采取先行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的程序,而是可径直提出执行申请。这是因为其申请早已由法院依法立案并进行了处理,具体体现为通过发出受理通知书,而非裁定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债权受让人已经成为了申请执行人,因而不需要执行法院再次下达主体变更裁定,并不必再进行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程序,而应直接展开后续执行行动。债权人有权依据手中的借据或欠条,向审判机构申请支付令;此外,若相应的债务者尚存在其他等值财产,债权人无论是在起诉之前还是在起诉过程中,均可向审判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和查封对方财产。如遇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该行为可能构成违反不予执行裁判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被执
    2024-04-02
    105人看过
  • 当事人能否申请再审终审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判决书一经宣告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和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如果法院的有效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以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设立审判监督程序:(一)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当地各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终审法院认定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决定再审,并依法作出正确判决。”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提出申请。《民事诉
    2023-05-07
    214人看过
  • 债权申报申请书判决书
    一、债权申报申请书判决书申报人:-----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被申报人: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申报债权数额:截至申报之日,本金、利息、诉讼费三项总计人民币1745847元事实和理由:2008年3月31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因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市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双方达成的(2008)--民初字第3996号民事调解书,被申报人应向申报人支付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金1500910元、利息约233892元及案件受理费11045元,合计人民币约1745847元,计算公式为:本金+利息(本金×11%×17/12)+案件受理费,申报人享有与被申报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其他相应权利。作为债权人,申报人在此申明:不放弃对被申报人的债务追偿权。申报人将准时参加债权人会议。此致北京市--区人
    2023-06-08
    440人看过
  • 生效判决履行后能否申请再审
    可以的申请。当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准予撤回再审申请后,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一、民事生效判决怎么撤销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二、再审抗诉可以几次当事人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
    2023-03-04
    109人看过
  • 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再审时效怎么算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终审判决书生效时间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开始算,具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2、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7-22
    196人看过
  • 放弃债权再讨无效
    法律综合知识
    借款给他人后自愿放弃一半债权,随后又拿着借条上法院讨要全部欠款。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放弃的债权不偿还。2009年4月,广德人余某向葛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注明借到葛某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10年6月,葛某出具申明一份给余某持有,注明余某原借款贰拾万元,本人愿意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结清,并有落款及日期。2010年12月,因多次讨要欠款未果,葛某将余某、陆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两人立即偿还借款2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余某向葛某借款本金20万元,后葛某申明要求余某仅偿还10万元,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葛某要求余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其放弃的10万元债权诉请,不予支持。
    2022-04-08
    410人看过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再审申请可以吗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理的话是不会通过申请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司法实践中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义务分歧较大,产生了不同的认识,从而导致了实践中错列、乱列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现象的问题。第一,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与当事人相类似的诉讼地位。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与已经发生的诉讼的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依附性,但对于本诉的标的仍然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它与当事人之间的依附性表现在:要求引进第三人的一方当事人败诉并对原告有给付义务时,才可判决第三人对本诉原告承担责任;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事实认定和双方责任的确定,往往影响被告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有效与否,而被告对原告,第三人对被告所负责任的确定,往往成为确认原告与
    2023-03-29
    362人看过
  • 已生效判决债权转让执行
    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能债权转让,但需要提前通知债权人。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
    2023-07-31
    179人看过
  • 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
    一、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主债权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再主张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的房屋怎么过户(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
    2023-04-18
    469人看过
  • 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应该怎样维权?
    一、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应该怎样维权?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例如出现未通知债务人、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等情形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金融不良债权后,未及时同时债务人的,当受让人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时,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不向受让人还钱的。只有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了债务人,或债务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承认了债权人的转让权利行为,该权利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债务人都可以主张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对其无效。二、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2023-04-20
    224人看过
  • 案件进行终审判决以后当事人是否有权利申请再审
    可以上诉或者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经宣判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进行再审予以纠正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
    2023-06-14
    122人看过
  • 债权人不知情债务转让无效
    王先生:我借了朋友100万开公司,现在准备将公司转让给别人,愿意接手公司的人同意100万元由他来偿还,这样做可以吗?李律师:你所说的,在法律上有一个术语,叫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见,你可以让别人帮你还这100万,但前提是债权人也就是你朋友必须同意,并且三方签订书面协议,如果你不通知你朋友,单方作出由他人偿还债务的决定,是无效的。
    2022-04-30
    135人看过
  • 对生效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
    六个月。申请再审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一、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区别于民法上的诉讼时效,现简述如下:第一、一般起诉期限:六个月,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第二、特殊期限: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4、对不作为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方面,无效行政行为不受期限限制。另一方面,行政赔偿的起诉期限为收到赔偿决定或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
    2023-03-27
    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生效判决债权转让债权人能否转让此债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法院判决过之后,债权人可以向他人转让法院生效判决债权转让,由受让人继续追偿债务。如果还是不太清楚,可以继续咨询我。
    • 失信婚姻判决无效的怎么申请再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不可以。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判决书权益受让人是不是再审程序的主体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判决书权益受让人是再审程序的主体①诉讼主体: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应当具备诉的利益,即其民事权益受到了原案判决书的损害。商玉良是原告,杨之元和胜洋公司是被告。②诉讼客体:损害了第三人民事权益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③提起诉讼的期限、条件与受理法院: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条件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
    • 判决生效能不能申请再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你不能申请再审。
    • 受让方债权转让怎么申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
      执行立案后,应当走变更申请人程序;执行立案前,无需走变成申请人程序,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