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剽窃案终审未侵犯商标权少赔360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34:47 334 人看过

27日,轰动一时的新东方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gmac)试卷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当日,北京市高院做出了终审判决,认定新东方侵犯著作权的指控成立,侵犯商标权的指控不成立。与之相对应,新东方的赔偿数额也由一审判定的1000余万元缩减至640余万元。2001年1月,美国ets、gmac两家机构分3次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他们指责新东方“未经同意,大量复制、出版和发行自己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的toefl、gre、gmat考试试题”的行为是“剽窃”,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和商标权。

2003年9月27日,市一中院就此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新东方学校侵犯对方的著作权、商标权,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外,新东方还需赔偿对方总额为1000余万元的损失。宣判后,新东方学校不服法院开出的这一巨额赔偿,提出了上诉。

今年12月27日,经过开庭审理后,北京高院对该3起案件一同做出终审宣判,继续认定“新东方侵犯了两机构的著作权”,但“不侵犯两机构商标权”。因为,新东方在其出版物上标明toefl、gre、gmat字样的行为,是为了便利读者知道出版物的内容,并不是用来表明出版物的来源,所以不侵犯商标权。据介绍,对于一审判决确认的1000多万元赔偿,因一审法院的推算方式“不够严谨”,终审判决也做了“酌情调整”。调整的幅度为:toefl试卷的赔偿额,由一审的500万元调整为374余万元;gre试卷的赔偿额,由一审的390万元调整为243余万元;gmat试卷的赔偿额,则由一审的41万元调整为29余万元。此外,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的近100万元诉讼合理支出,也被调整到了6.6万元。

来源:新华网-京华时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微信公众号剽窃是否侵犯版权?
    ,1.微信公众号是否抄袭或侵犯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护文学领域其他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造,在网络环境下,艺术和科学可以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但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的范围微信公众号属于网络文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P>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包括两个方面:人身权和财产权。人格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保护权。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传播权。p>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侵犯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书面作品以自己的名义或匿名方式传播到互联网上,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也侵犯了权利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p>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人作品的网络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
    2023-05-07
    440人看过
  • 金山诉奇虎360侵犯名誉权案今开庭索赔10万元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23日)上午九点半,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金山软件公司安全专家李某起诉奇虎360侵犯名誉权,索赔10万元案。这是金山在起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袆微博侵权之后又一场名誉权诉讼,庭审进展如何,连线正在法庭采访的中央台记者孙莹。主持人:原告依据什么起诉奇虎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记者:我刚刚从法庭出来,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实际上还是与微点案有关。微点案是2005年初,于兵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期间,接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解决股权转让纠纷的请托,使微点公司员工田亚葵被无辜羁押的事件。最终于兵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实施整个犯罪过程当中,曾经邀请包括金山安全专家在内的几位专家对相关的病毒爆发进行过论证,2010年10月起,奇虎公司在360网站显著位置发布《金山安全专家曾作伪证陷害微点》、《360公司再次就十万水军谣言的严正申明》以及
    2023-06-07
    405人看过
  • 360诉“360贷贷网”商标侵权:名称、LOGO上“傍名牌”
    近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360公司)以360贷贷网侵犯360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该网经营者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3000万元,并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奇虎360公司诉称,360贷贷网在公司网站和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了360贷贷网标识,该标识的主体部分为绿色数字360,与奇虎公司的360系列注册商标非常相似;同时,360贷贷网使用做最安全的投资平台等作为广告语,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奇虎360公司有关,涉嫌傍名牌,侵犯了该公司的360系列商标专用权。奇虎360公司诉讼总监洪成宇表示,360系列商标经过该公司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获得相关公众认可,几乎成为中国互联网安全的代名词。360贷贷网的商标侵权行为,一方面给奇虎360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另一方
    2023-06-08
    383人看过
  • 新浪被指大量剽窃遭10万索赔
    原告诉称,原告经营着国内知名的专业网站,致力于为受众提供权威的IT产品资讯,在同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原告对于该网站的设计、经营及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原告有专门创作人员队伍从事相应栏目内容、文章的创作,不间断地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原告对于该网站享有完全的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益,对该网站的所有网页及其文章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原告网站每一个网页均有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明确标注。本案被告所有和经营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在相当长的时间,剽窃、抄袭原告网站大量文章,严重违反法律,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2006年9月12日,原告委托公证处对被告经营的网站著作权侵权的状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处出具了(2006)京国证民字第12487号公证书,显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抄袭原告网站9篇文章。为了及时制止被告的抄袭行为,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受原告委托,于2006年9月25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
    2023-06-08
    401人看过
  • 上海跨国制假售假侵犯商标权案终审宣判
    3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XX、苏拉杰制假售假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审法院判决,以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苏拉杰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处驱逐出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XX、姚X、钱XX、孙XX、夏XX有期徒刑5年至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5万元不等。苏拉杰(英国籍)于1984年5月单独出资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从事国际贸易的香港CI公司,并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活动。2004年4月,担任上海森村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李XX结识苏拉杰后,决定自行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出售给苏拉杰。同年6月至11月间,李XX、姚X从外地及钱XX处购入设备和假冒商品的原料、外包装等,并组织孙XX、夏XX制造总金额为206万余元的假冒强生、海飞丝、妮维雅、Fa等注册商标的婴儿润肤油、润潜霜、洗发水等商品,将其中金额为143万余元的假冒商品出售给苏拉杰,由苏拉杰转售。上海市第一
    2023-04-23
    175人看过
  • “新百伦商标侵权案”NewBalance被判赔9800万元
    【案件背景】2015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Balance被诉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美国New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百伦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据了解,这也是广州中院有史以来判赔额度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美国NewBalance公司创立于1906年,上世纪90年代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的译名为纽巴伦,但纽巴伦商标后被NewBalance公司当时在中国的生产商注册,后来两家公司分道扬镳。NewBalance公司后来在中国市场开始使用新百伦这个名字,但没想到,新名字遭到侵权困扰。2013年,广州的自然人周乐伦起诉新百伦公司,称自己拥有百伦新百伦商标,新百伦公司在宣传和销售产品时长期、大量使用新百伦商标,侵犯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新百伦公司辩称并
    2023-06-08
    267人看过
  • 剽窃广告语言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剽窃广告语言是对版权的侵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剽窃他人广告中的广告语言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剽窃他人作品的表现形式之一,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著人许可,擅自将合作创作的作品发表为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私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七)使用他人应当支付报酬的作品,不支付报酬的;(八)出租电影作品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的录音录像制品,(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在直播或者公开场合
    2023-05-07
    122人看过
  • “闪亮”注册商标被侵权案终审宣判
    因为自己拥有的闪亮商标被侵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将广州市依时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及经销商汪光义告上法庭。本网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8日,该院已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认定闪亮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审判决。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原告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是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子公司,其主打产品为闪亮眼洁滴眼露及眼部护理液系列产品。闪亮文字作为商标由原告关联公司最先申请并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由原告最先使用在眼洁滴眼液卫生消毒用品上。其闪亮美术字体的创意是经过形象化设计处理的特殊字体。笔画变形而成的闪电及星光图形,让人有一种眼前一亮的强烈视觉感受,传达了缓解眼睛疲劳的功效。被告广州市依时美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了原告关联公司已获得注册的闪亮商标文字在其牙膏系列产品上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并且使用了与其相近似的
    2023-06-08
    365人看过
  • 剽窃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剽窃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剽窃是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果剽窃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什么权利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表现,其中就包括有网络抄袭与剽窃这一项,具体的表现如下所述。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
    2023-07-25
    30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剽窃怎么处理?
    著作权侵权剽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同时,著作权人可直接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人一定要到版权行政部门登记,版权受到侵犯后,著作权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版权部门对侵权行为立案查处。高新企业认定及相关政府项目软件著作权也是认可的,且可加急办理,相对于专利的长周期性,著作权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的。一、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有什么不同点1、著作权保护的是内容不被抄袭,专利保护的是方法不被盗用。2、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3、软
    2023-06-25
    478人看过
  • “王朝”告“东方王朝”商标侵权索赔30万元
    北方网消息:继北京圣朝臣酒业被王朝葡萄酒推上法庭索赔30余万元后,XX王朝的葡萄酒生产商———烟台XX酒业有限公司也因涉嫌商标侵权被诉到法院,同样被索赔30余万元。昨天,天津市二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期宣判。日前,原告在市场上发现一种正在销售的名为EASTDYNASTY、XX王朝的干红葡萄酒和解百纳高级干红葡萄酒,该葡萄酒的总代理商是香港XX王朝酒业公司,制造商为被告烟台XX酒业有限公司。原告称,被告的产品没有经过国家商标部门注册,更没有经原告许可,却在与原告相同产品上使用原告产品所特有商标的相同文字作为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原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和诉讼费用。被告烟台XX酒业有限公司表示,XX王朝葡萄酒是用中文XX王朝命名,而非原告的英文王朝,同时认为原告并没有注册中文王朝;该公司是因为把XX王朝直译成英文才产生了与原告相同的英
    2023-04-23
    371人看过
  • “爱国者”索赔3400万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
    认为爱国者商标受到侵害,商标权人北京华旗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公司)将北京海尔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尔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后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共计3400余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一备受关注的侵犯商标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爱国者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华旗公司为商标权人。该商标经华旗公司长期使用,曾获得诸多奖项,具有一定知名度。北京海尔公司在介绍、推广和宣传其研发的数字电视解码芯片产品过程中,在该公司网站上刊登、转载了多篇文章,其中出现了大量诸如海尔爱国者III号数字电视信源解码芯片、海尔爱国者I号芯片、海尔爱国者II号、爱国者I号、爱国者II号、爱国者III号等表述。在海尔集团公司等案外人的网站和展厅中,也出现了大量相关的文章和表述。法院认为,华旗公司对爱国者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
    2023-04-23
    51人看过
  •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审理终结没有民事赔偿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日前**卫视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胜诉,**卫视或将面对改名或停播。早在2009年2月16日,金*欢就申请注册“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如愿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他的这个商标属于第45类: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我就是因为看了电影‘非诚勿扰’后,想到用这个做交友服务公司的名称,才注册了这个商标。”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审理终结,没有民事赔偿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事件将会出示公开声明,原告金*欢的代理律师表示该案件并未提出任何经济索赔的诉求,原告金*欢只希望**卫视能够停止使用“非诚勿扰”
    2023-06-01
    273人看过
  • 金山诉360不正当竞争终审获赔30万元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金山公司诉奇虎360公司、“360安全卫士”著作权人三际无限公司安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本报2011年5月20日第9版曾作相关报道)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奇虎360公司、三际无限公司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7天在其官网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金山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驳回金山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据了解,2010年上半年,金山公司将三际无限公司和奇虎360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称其恶意诋毁“金山网盾”的声誉,贬损金山公司产品的声誉与金山公司的商誉。201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际无限公司与奇虎360公司对金山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故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连续7天在360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并共同赔偿金山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三际无限公司和奇虎360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认定的部分事实存在错误,同时,
    2023-06-05
    6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专利侵权侵犯专利权算不算剽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
      专利不存在抄袭。只有侵权。 专利的侵权是指非授权使用了专利技术。判断标准是是否使用了对方专利权利要求书覆盖的技术。 注意是权利要求书里的内容,权利要求书没有要求的就不是侵权。 你这里的情况,要看a专利的保护范围和b专利的保护范围,b可以申请比a多的功能作为b的保护范围。但是如果b的全部内容使用了a保护范围内技术,那就对a侵权了。 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互相侵权的情况的(比如a要用到新功能,可能就侵权b
    • 剽窃行为侵犯了哪些著作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6
      剽窃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剽窃他人作品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 侵犯商标权立案金额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03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起刑标准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增加了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也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
    • 网络抄袭与剽窃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8
      网络抄袭与剽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对于侵犯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具体有: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侵权。 转载侵权指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上转载,但转载时没有标明作者姓名、转载发表后也
    • 哪些行为侵犯商标权, 侵犯商标权人可能会获得商标权终止的商标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2,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3,以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