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漏缴社保遭受损失,部门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11:46 400 人看过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漏缴社保的,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承担未缴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二)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三)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单位漏缴社保4个月如何赔偿

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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