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计算是怎样的
1、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除了可以主张正常赔偿,还能主张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消费者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
1、要明确谁有起诉权。俗称告状,也称打司,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诉权的一方可起诉。
2、要明白告谁告谁,也就是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消费者确定被告时,可以按照以下几项确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以销售者为被告。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以销售者或者或者生产者为被告。
(3)销售者在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服务者为被告;如果该损害是因为服务者使用缺陷产品而造成的,消费者还可以以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为被告。
(4)如果原销售者、生产者或者服务者发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以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为被告。
(5)如果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将该经营者或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作为被告。
(6)消费者因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将经营者作为被告;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住址的,消费者可将广告发布者作为被告。
3、要明白向哪个法院起诉。这就涉及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
4、其他相关事宜。如提交起诉状正、副本,提交证据,交纳诉讼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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