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12:26:31 191 人看过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宣告婚姻无效必须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请求法院依据事实根据来审理确定婚姻是否无效。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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