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方未交付应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5:11:39 244 人看过

出租人未依约交付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及时发出催告,要求出租人承担继续交付房屋、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拒绝担责的,承租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一、厂房合同到期不搬走怎么办

厂房合同到期不搬走,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催告承租人搬走,经催告的仍然不搬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谁承担房东锁门期间房租

若因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而导致出租人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应由双方分摊房租。

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交纳房租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拖欠的房屋租金。

在发生纠纷后,出租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

其采取过激手段,擅自将门面外大门上锁,违反了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使房屋保持在可以使用状态的合同义务。

因此对锁门之后的房租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三、租的房子拆了怎么赔偿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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