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转破司法解释: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阻碍执行职务司法解释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是指行为人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侮辱、围攻、拉扯、撕毁封条、拒不接受检查等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该阻碍行为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来讲,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认定包括主观上是否属于故意,客观上是否属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是怎么规定的
348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高院权威解读与解释
210人看过
-
释放被判无罪是否会改变司法结果?
229人看过
-
法人变动是否会改变公司债权债务?
310人看过
-
权威解读:新近出台的执行异议司法解释重点解读
94人看过
-
法院执行回转司法解释
492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执行人变更司法解释怎样修改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0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
-
执行债权转让司法解释如何解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如果存在“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况则不能进行债权转让。
-
执行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5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如果存在“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况则不能进行债权转让。
-
破坏性采矿罪的司法解释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30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执转破规定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23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涉及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内部执行部门、立案部门、破产审判部门之间,应坚持依法有序、协调配合、高效便捷的工作原则,防止推诿扯皮,影响司法效率,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3)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