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需要六个月后。按照最高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起诉,除非原告找到了新理由新情况或者是被告提出离婚诉讼,该规定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需要六个月后再诉相同。
一、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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