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算不算学区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4:23:12 463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房算不算学区房

学区的划分原则是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区域内适龄学生的数量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不是按照距离学校远近计算的。同时提醒,购买学区房要在学校招生前完成落户。那么判断拆迁安置房是否是学区房首先要看户口。

有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就可以迁移户口。

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户、挂户,所以对于原户籍房子已经拆迁,是必须迁移户口的。迁移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

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三、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
    所谓“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安置面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拆迁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即“拆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根据该原则,拆迁前有公摊面积的,安置房也应当提供至少等同的公摊面积。拆迁前没有公摊面积的,安置房的套内面积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1。另外,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安置面积,但部分省市有自己的规定,如《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023-06-22
    3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房屋拆迁还要补偿的费用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差价。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注意,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房屋拆迁安置费确定的规则如下:1.规范农村土
    2023-04-10
    36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可以单独清算吗?
    拆迁安置房可以单独清算。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违法征地维权的方式有: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3、寻求媒体帮助。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5、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
    2024-04-18
    18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日期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日期以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产证日期为准。由于安置房价格便宜,受到了许多购房者的青睐。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建造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并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住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安置房的转让交易。转让交易与普通住宅没有区别。安置对象是城镇被拆迁居民,包括被拆迁户。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迫切需要建设更多的安置房,以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或因重大市政项目居民搬迁而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如拆除黄浦江两岸的世博会。根据相关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类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拆迁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为被拆迁人安置或购买。安置房可分为两
    2023-05-02
    96人看过
  • 被拆迁人死亡安置房算遗产
    如果没有房产权,不可以公证,因为安置房没有产权,不能进行买卖和赠与。如果有房产权,可以公证。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二)提出公证申请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资料审查;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1、房产公证必须本
    2023-03-23
    441人看过
  • 安置房是不是拆迁房
    法律综合知识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24-05-06
    118人看过
  • 农村拆迁房安置房是按人头算的吗怎么算
    一、农村拆迁房安置房是按人头算的吗怎么算1.按照户口进行补偿方法:针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征用拆除拆迁时,我们需要使用到《土地管理法》以及各个地方政府根据此法律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以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为基础,与本村户口密切相关。具体来说,赔偿并不涉及对房屋所在土地的价值评估,因为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只会对地面上的建筑造价进行评估,然后以此来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相应的补偿。2.按照人头进行补偿方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拥有户口的村民有权获得宅基地的分配,分配的面积大小与人口数量直接相关。然而,每户家庭只能分配到一块宅基地。对于那些拥有独立户口的家庭,如果他们已经成家立业并具备分户条件,那么他们将能够得到额外的宅基地分配。至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则需要由村委会根据统一的章程进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24-04-17
    46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不是父母名字算遗产吗
    一、拆迁安置房不是父母名字算遗产吗这并不意味着如此。我们可以根据房产证来进行判断,如果房产证上并未列有任何老年人的姓名,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该套房屋便并非属于老年人所有。遗产乃是指自然人离世之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且这些遗产必须全部来自于逝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拆迁安置房离婚后如何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2024-04-17
    24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可以安置在郊区吗
    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要求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所有权的交换。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交换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拆迁安置房能交易买卖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3、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
    2023-08-18
    492人看过
  • 有拆迁安置房后再购房还算首套房吗
    政府分配了拆迁安置房,想购买商品房算几套房?律师解答:属于二套房。你已拥有拆迁安置房,如果已发房产证,根据相关部门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你的情况属于二套房。如果没有核发房产证,那么你现在去购买的商品房则应当按照首套房的政策执行。国家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有以下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2023-04-30
    32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入户到底属不属于学区房,学生如果想上
    学区房和安置房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安置房是国家用来安置一批家庭生活困难群体居住的房屋,也是国家拨款定点建造的。而且学区房完全是人为的,是人们自己划分的,唯一的依据就是附近有更好的学校,方便孩子上学。钟情学区房却难辨真假提醒学区购房是风险投资本月,很多孩子告别幼儿园,确定将在哪所小学开始学习生活。为了让孩子进理想的学校,很多家长提前数年在学校旁购房。优质教育资源周边小区一直是家长必争之地。近日,记者调查多个紧邻优质教育资源的小区。一边是中介对“学区房”的极力推荐,一边是业主因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烦恼,家长叹学区房真假难辨。教育人士提醒,“就近入学”不是地理概念,购学区房产是风险投资。个案1提前买房子学区却改变社区:利泽西园现状:购房后学区划片调整望京利泽西园二区居民翟大妈的孙子明年上学。这件事成了她的心病。她说,小区2002年入住,步行5分钟就是日坛小学分校,小区被划入该校。为了孩子
    2023-08-05
    16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经适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那有关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对于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
    2023-07-05
    261人看过
  • 农民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结算
    一、农民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结算个人办理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
    2023-04-14
    30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可以算遗产吗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可以算遗产吗房屋拆迁安置费可以算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法律规定或根据财产性质不得进行继承的财产除外。且房屋拆迁安置费属于前述的可继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拆迁安置房作为遗产如何继承拆迁安置房作为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2024-02-02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经营性闲置柴油房算不算拆迁安置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0
      1。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屋类别价格(元/㎡)主要条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部框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木310砖木结构
    • 哪种拆迁房算是安置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
    • 拆迁安置房算户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5
      并不一定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就是户主,所以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给户主。
    • 拆迁安置房未结算产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3
      刘律师你给我的解答,这个房屋就是我父亲自己购买的私房,有完全产权,而且继承关系还没进行分割,如果向您所说的考虑时效问题,对于我们的房屋拆迁费分配问题有什么影响?乡下老婆已死,但她的孙子还在,我们都很疑惑是否乡下老婆也应同我父母一同进行分割后,她的份额在留给她的孙子?如果像您所说是否乡下老婆不应分割?
    • 什么才算是拆迁安置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3、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