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属于房屋产权,怎么知道该房子能否被强制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5:23:15 395 人看过

个人产权的住房不能被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房子强拆决定和强拆执行过程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履行搬迁义务,经拆迁人或相关部门催告后仍不履行,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迁的强制手段。实施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

一、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二、司法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房子被强拆了不知道怎么索赔
    被拆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评估: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4-04-23
    427人看过
  • 房屋被拆迁,强制性的怎么办?
    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一、农村房屋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农村房屋不可以强制拆迁,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
    2023-06-26
    340人看过
  • 房子被拆迁方制造成危房强行拆除应该要如何维权
    一、拒绝签补偿协议,房子被拆迁方制造成危房,强行拆除,要怎么样维权因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征收部门制造成危房后强行拆除时,被拆迁人应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024-01-17
    12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属于物权纠纷?
    一、房屋拆迁是否属于物权纠纷?房屋拆迁有可能是属于物权纠纷,房屋被拆迁后,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在房屋拆迁时,如果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补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租赁的房屋被拆迁了,承租人有赔偿吗?1、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在房屋拆迁时,如果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补偿了。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2、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
    2024-01-16
    470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属于首套房?
    这段内容介绍了安置房的概念和特点。安置房是政府进行拆迁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与一般的房屋过户交易有所不同。1.若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则不算是首套房。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拆 迁 房 转 让 是 否 需 要 房 产 证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拆迁房屋管理办法》,拆迁房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拆迁房转让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其次,拆迁房的转让需要满足法定继承人之间或者法定代理人之间变更权属人的条件。最后,拆迁房的转让需要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023-09-09
    481人看过
  • 农村拆迁房屋有拆迁协议,被强制征用该怎么办
    农村拆迁强制签订拆迁合同,政府通过法定手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的,其他政府强制拆迁一般是违法的,可以办理法律手续维持权利。按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补偿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产被强制执行了应该怎么办房产被强制执行了应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以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解除或撤销查封、扣押是指执行法院基于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除去或授权除去查封、扣押的标示,将查封物、扣押物发还债务人,并记入执行笔录。查封、扣押一经撤销,其效力即归于消灭,但不因执行债权消灭或执行机关丧失标的物的占有等而当然消灭,使被执行人恢复对其财产行使权利
    2023-08-18
    336人看过
  • 没收到拆迁通知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
    2023-04-15
    496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如何追责谁知道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一、合法拆除房屋的程序是什么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
    2023-02-18
    31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城市是否属于农村房屋强制拆迁?
    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程序如下: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原因;(四)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周转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3、根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4、行政强制拆迁应严
    2023-08-16
    480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的房屋拆迁维权节点是什么?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政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流程实施征收补偿,而被征收人则应对这一流程中的若干重要时点准确把握,为自己的法律维权保留机会,而不至于让时点偷偷溜走,最终坐等强拆来袭。那么,房屋拆迁究竟有哪些法定必经程序呢?需要被征收人重点掌握的关键时间节点又有哪些呢?在明律师将为您做全面解读。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到位。《条例》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2、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第10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2024-01-10
    8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所得的房子属于谁
    一、房屋拆迁所得的房子属于谁房屋拆迁所得的房子属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即被拆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就是谁。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办理拆迁房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拆迁房房产证的材料如下: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2023-08-19
    232人看过
  • 如何知道房屋要拆迁
    法律综合知识
    1、搬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4、搬迁政策奖励,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
    2024-05-18
    295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房屋被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告强拆方,也就是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征收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
    2023-06-17
    479人看过
  •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通知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
    2023-04-13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子属于强制性拆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被拆迁人能不能强制拆迁住宅房屋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房屋被强拆属于什么方式?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
    • 2022年个人产权的住房能否被强制拆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个人产权的住房,可以被依法申请强制拆迁,但是应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
    • 拆迁补偿款用于购房,该房屋是否属于拆迁安置房?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1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在被征收人完成搬迁后,拆迁补偿款项应被视为被征收人本人全权拥有,因此基于此所购置的商品房自然也无法视作拆迁安置房。需要指出的是,拆迁补偿款项具有补偿性质,而房屋买卖则属于市场交易范畴,两者难以划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