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生病债务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5:31:20 185 人看过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对夫妻之所以应在离婚时就婚后发生的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究其原因在于这类债务往往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了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所需,所以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一并清偿。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对于广大未婚青年朋友而言,首先,无论年龄多大,都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而是要擦亮眼睛,寻求真爱,不然即使摆脱了剩男、剩女的身份,将来也可能因为一场失败的婚姻陷入诉讼泥潭中。其次,婚后应当保持经济的独立性,但同时也应适度地关注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对方发生了大额资金的波动就要注意是否发生了借款或其他债务,尽量避免对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个人利益大举负债,以免自己成了潜在的共同债务人而不自知。

一、离婚债务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1、离婚债务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

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二、夫妻以假离婚逃债能行吗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

但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无论是通过行政程序还是诉讼程序离婚的,应当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如债务人在离婚时先分割共同财产,对共同债务明确为一人偿还,而实际上义务人因无偿还能力,而使债务难以清偿,那么,这种民事行为就违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的债务清偿的程序和原则,且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民事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
    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
    2023-03-25
    175人看过
  • 同居另一半产生的债务该由谁承担
    一、同居另一半产生的债务该由谁承担同居另一半产生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同居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同
    2023-07-27
    406人看过
  • 婚内一方欠债,债务谁承担
    一、婚内一方欠债,债务谁承担婚内一方欠债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夫妻债务有哪些夫妻债务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属于夫妻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
    2023-09-03
    491人看过
  • 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吗
    一、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吗1、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不需要承担。如果是女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且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的,由女方独自偿还;但男女双方如果对债权债务有约定共同偿还或女方举债是为了共同生活的,经男方追认后,由双方共同偿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二、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023-06-14
    159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
    一、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夫妻分居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有: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其他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二、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2.行为特征。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4.在效力上的特征。三、假
    2023-10-01
    249人看过
  • 谁来承担分公司筹备期间的债务?
    分公司筹备期间债务由总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总公司负责清偿其经营活动中的债务,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限制对分公司的经营债务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筹备期间的债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能否由其他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能由其他分公司承担。当被执行人是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其不能偿还债务时,法院将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当企业法人也不能偿还时,法院还可以裁定由企业的其他分公司来偿还。也就是说,当一个公司设立了多个分公司,其中若干个分公司产生了债务,它们的财产不够偿还的,则由总公司来偿还。如果总公司的财产也不够偿还的,则由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偿还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023-07-15
    122人看过
  •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需要债权人承担吗
    分居后一方负债是否为个人债务,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办理离婚分居期间个人财产怎么分配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二、夫妻分居多久能判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
    2023-03-09
    118人看过
  • 同居一方死亡后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该怎么承担
    同居一方死亡后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该怎么承担李晓娟律师本文讲解重点:小明和小红是夫妻,然后小明又和小花结婚。现在小明死亡,生前所欠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小明向路人甲借款500万元。小明死亡,路人甲诉请小明妻子小花及其他继承人连带清偿。小花以小明死亡后,她才获悉小明系重婚为由,辩称婚姻应无效,应由小明合法妻子小红及继承人承担责任。那么,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就来分析一下这个案子:小明与小花婚姻关系虽被法院判决宣告无效,但双方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并不因婚姻无效而终止,双方在基于同居而形成的财产关系中,既享有共同财产权益,又负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从小明与小花先后取得房产时间来看,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小明向路人甲借款发生在其与小花同居期间,该债务依法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小明已死亡,所以,应该由小花承担还款责任,小明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小明个人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虽然小
    2023-06-17
    92人看过
  •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可否一起偿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认定为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一、我是担保人老婆是他的老公有责任吗有责任,如果一方因为担保承担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都认定为共同债务,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婚前信用卡欠款结婚后又处理怎么办离婚后信用卡债务怎样处理,要依据债务类型而定,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协商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2023-04-11
    325人看过
  • 分居多年期间未经女方同意的债务怎么承担?
    分居多年期间未经女方同意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是由个人来进行承担的,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共同生活,反复无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宜一概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当然,若此期间产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另外,若在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期间,一方为偿还分居前的共同债务而支付的对价或在分居前已取得权利只是在分居后才进一步实现的,上也宜认定为共同债权债务。其次,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查处理的是夫妻双方内部财产关系,并不存在案外人参与诉讼,因此,若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对案外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处理并不影响案外人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若其中一方向案外人履行义务后可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一、分居期间债务人已去世,欠款谁还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
    2023-04-10
    55人看过
  • 怎样分担同居期间的债务
    一、怎样分担同居期间的债务同居期间的债务的分担: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按照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居期间,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由债务方独自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同居债务可以转让吗能转让,但是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第三人无效。债权债务不清不可转让,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3-09-07
    396人看过
  • 分手协议约定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还需要承担吗?
    同居双方虽然不一定会把各自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但往往会在债务问题较为重视,比如甲乙双方通常会口头或者书面约定谁借的钱由甲来还,虽然约定同居债务由甲方承担,但不意味着另外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恋人因感情不和或者其他原因分手时对于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往往会通过协议来解决,是不是有协商约定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呢?首先需要看协议的效力。一个协议,通常情况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对于协议双方是有约束力,如果对方不按协议去做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确定协议有效后,还牵涉到债权人是否知情的问题,因为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约定同居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债权人不知情,则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双方追讨债务。需要注意:债权人不知情的,可以向双方追讨债务,
    2023-05-01
    342人看过
  • 夫妻债务有一方病故,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债务有一方病故,如果该债务是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是病故方一方的债务,用一方的遗产偿还。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需要的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一方赌博、吸毒等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夫妻债务有一方病故,债务怎么承担夫妻债务有一方病故,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2.属于死者个人债务的,债务由个人承担,用其遗产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12-25
    63人看过
  • 生育期间五险一金谁承担
    员工产假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是按正常渠道进行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担对应的比例,不需要单位全额承担。单位都是提前通知员工过来缴纳,或者通知让员工预交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所属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要的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上岗职工需要参加生育保险吗?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二、男方的生育险女方可以用吗怎么报销1、可以用。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
    2023-03-26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发生的债务,时另一方也要分担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夫妻分居不同于已经离婚,一般来讲发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权人已经知道你们属于夫妻财产个人所有。
    • 分居期间怎样避免承担对方的债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5
      时,双方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子女所欠债务,为。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
    •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归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1、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都会分担一方债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2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居期间,配偶一方举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目的,如用于赌博、吸毒或婚外情消费甚至违法犯罪等,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 夫妻分居期间男方的债务女方需承担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如果有凭据表明是男方自己发生的债务且与家庭生活安排无关,女方在分居期间是可以不承担偿还男方债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