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的汇报要求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46:06 356 人看过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范围定义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1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特别重大事故处罚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特别重大事故处罚标准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罚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是指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事故,例如大量人员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特别重大事故,后果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后果严重”和“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人员伤亡的数量、财产损失的金额、社会影响的程度等因素。此外,如果是在生产、作业中有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处罚是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设定的,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影响。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2024-01-26
    487人看过
  • 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标准是什么
    情节极为严重的情况包括:引发多起人员死亡事件、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众多严重伤害案件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极其庞大的情况。对于已经因为违规行为接受过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但并未纠正其错误行为,反而重蹈覆辙,以致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甚至是多次犯下相同性质之错误的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
    2024-05-16
    474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处罚金额是多少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一、不报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不报安全事故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1
    113人看过
  • 重大事故与特大事故的差异
    重大事故与特大事故的区别:1、死亡人数上的不同,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下,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2、受到重伤的人数不同,重大事故的人数是在50人到100人之间,特大事故的人数是在100人以上,同时还包括了急性的工业中毒;3、造成的损失程度不同,重大事故少于特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划分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
    2023-07-01
    382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判刑吗?
    一、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判刑吗?1、特别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刑、也有可能不会。法院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是否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
    2024-01-04
    431人看过
  •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机构是哪个?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的等级主要分为: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包括30人以上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由什么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2023-07-03
    346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罚款最高限额
    特别重大事故罚款最高限额一千万元以上及两千万元以下。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5-11
    336人看过
  •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多少人,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
    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达到亿元以上也可以认定为特大重大的标准。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是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量刑结合事故情节和事故后果综合裁量。一、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多少人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是指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2022-06-09
    102人看过
  • 特别重大的事故调查程序有哪些?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
    2023-06-11
    328人看过
  •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怎么认定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5)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6)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
    2023-04-30
    50人看过
  • 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不是过失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成立过失犯罪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表现在对造成的后果没有预见,或者轻信可以避免。而对违章本身,既可能是无意之中违反,也可能是明知故犯,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如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不构成本罪,可能构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要负罚金吗对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人是不会并处罚金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8-13
    326人看过
  • 特种设备死亡多少人算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在用的特种设备数量;(二)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2024-05-09
    68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的定义及其死亡人数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多少一、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多少1、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是跟一般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比较的,也就是说三者的罚金额是不一样的,特别重大事故的惩罚肯定更重一点。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2023-07-06
    250人看过
  • 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一、规定怎么处理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
    2023-02-10
    6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特别重大飞行事故罪特别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要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以下是重大飞行事故犯罪的组成要素:(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航空人员;(2)主观上必须是过失;(3)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4)客观上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
    • 特别重大事故与较大事故分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
    •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区别是重大事故受到重伤的人数是在50人到100人之间,特大事故的人数是在100人以上,同时还包括了急性的工业中毒。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下,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
    • 交通事故中的特别重大事故指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应当向哪个部门提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