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算是法律证据。但录音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且该录音不能经过修改和必须要经过双方的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与医生谈话偷录音能否成为合法证据
偷录音侵害了医生的人格尊严权等权利,但未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若该医生对录音无异议,则该录音可直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若该医生对录音有异议,则需其他证据来佐证;若只有录音,没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法官可根据该录音的来源、形成的时间、地点、内容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等综合考虑,再做出是否采信的决定。
二、因婚内出轨对方有录音能定为离婚吗
对方承认出轨有录音能算离婚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录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取得即录音的取得必须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当事人提供的录音必须查证属实,这样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通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起诉
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需视情况而定:
1、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起诉一般会有下列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
手机录音在法律上能被采纳为证据吗?
433人看过
-
打官司录音算证据吗,录音应注意什么呢
496人看过
-
录音证据法官会听吗
73人看过
-
欠钱录音证据有效期具体是多久,录音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106人看过
-
诱导性的录音录入录音能做法庭证据吗
330人看过
-
打官司录音算不算证据
327人看过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
《民法通则》录音算法律上的证据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即使未经对方同意录制其谈话获得的信息,除非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
-
私自录制的录音在法律上算不算证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4从法律角度上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文是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或采用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偷录设备安装到他人住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
-
-
举报查证法律上录音录音的证据力有多大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4倘若不侵犯到他人利益的话,录音证据力大,但若是侵犯到他人权益时,则不能用于证据。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者的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
-
电话录音的内容算作录音证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