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是社员权,认定股东资格主要依据团体法而非个人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22:08 495 人看过

一、确认股东资格基本原则: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

1.形式化证据是通过一定的证据外观和载体予以识别的证据,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公示的证据:

a.形式化证据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

b.形式化证据不包括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份转让协议书等未经法定程序公示的证据;

c.各种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当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是指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

a.出资证明;

b.事实出资行为等。

二、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及其行为的自治性文件,是确定股东权利义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1.公司章程是判定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

2.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

3.经过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与未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

a.发起人股东资格争议的,应以已登记的公司章程记载为准;

b.股权受让股东资格争议的,应以新章程记载为准。

三、工商登记并非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对于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只具有宣示功能和公示意义,不具有设权的性质和功能。

1.是否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

2.工商登记与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发生冲突时,一般以被记载股东股东为真正股东,除非被记载股东存在被冒名顶替的情形。

3.工商登记证明意义:

a.对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的证明意义:设立登记中记载的股东名称或者姓名的人可以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主张其具有股东资格;

b.对受让取得股权股东资格的人的证明意义:股权变动登记是已经成立的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不能认定未经工商登记就不具有股东资格。

五、股东名册是解决公司和股东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对抗公司的功能(权利推定力):

1.股东名册上被记载为公司股东的人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公司股东,而无须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

2.股东名册只是证权文件而非设权文件,公司可以相反证据推翻;

3.股东名册未作记载的股东,并不必然不具有股东资格;公司不能仅以股东名册未记载为由而具有对抗真正权利人主张股东资格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享有股东权利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条件
    本报讯(记者姚晨奕通讯员黄文亮)何某出资40万元持有某药业公司内部股份,然而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并未记载何某的出资。何某认为其是公司股东,诉请法院确认其出资额所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要求该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不具有药业公司股东资格,一审判决驳回何某诉讼请求。何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何某上诉,维持原判。南昌某药业公司为能进一步吸引人才,激励在职员工积极工作,决议在员工中实行内部股份制,制定《股份制内部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持有公司内部股份的员工在公司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员工,又是公司股东;员工的股权收益是根据其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确定,个人工作业绩远不及公司要求而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或损失者,年终按其业绩完成比率系数确定分红或不分红;员工因辞职、开除等原因离开公司,公司有权回收员工所持股份等。20
    2023-06-09
    219人看过
  • 确认股东资格什么人被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确认股东资格什么人被告,法律依据是什么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二、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方
    2024-01-20
    447人看过
  • 确认隐名股东股东权的方法: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如何认定?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隐名股东享有股权吗我国立法尚未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规定,因而理论界与实务界对隐名股东形成了各种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一般被称为隐名股东。与之相对应记载于工商登记材料上的股东则为显名股东。2、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3、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4、隐名股东是指不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对公司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出资人。5、隐名股东,又称为匿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者认购股份的人以他人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认购股
    2023-07-12
    444人看过
  • 股东资格认定的法院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确认股东资格的管辖法院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怎么确认股东资格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体现在各种形式的证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实际出资证明等。一般而言,应坚持以下原则:1、公司章程记载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证据效力;2、与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相比,工商登记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3、出资证明书的效力低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4、股东名册的效力应高于出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
    2023-07-17
    461人看过
  • 非股东受让股权后多久取得股东资格
    非股东受让股权后通常要在变更之日起的30日内才取得股东资格。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非股东受让股权后多久取得股东资格的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2022-06-13
    59人看过
  • 是否需要个体户股东本人出资投资股权?
    是的,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个体户股东能退股吗?不能,也不用退股,个体工商户没有股份,所以不存在合伙,也不存在退股。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户没有合伙的情况,其次个体工商户也没有股份的情况,所以不存在合伙,也不存在退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7-03
    237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以及《民法典》,《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2024-01-12
    293人看过
  • 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1、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也包含其他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跟共同管理公司权。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能获得股东资格;2、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填写的《开业登记申请表》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中,都有股东的登记和变更登记记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臵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发起人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对出资人或是发起人认定为公司股东的法律凭证;3、若是没获得出资证明书或是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会很难认定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公司股东资格,也就无法谈股权转让。一、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
    2023-03-15
    9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是怎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是怎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
    2024-01-12
    274人看过
  • 能否认定“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
    能否认定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干股股东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股东与挂名股东的不同之处是后者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干股多是基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赠与而形成,其出资可能由其他股东代缴,也可能未实际缴纳。对于干股股东,无论其名下出资有无实际缴纳,原则上都应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如其名下出资已实际缴纳,其与实际出资股东之间的关系按垫资或赠与关系处理。如其名下出资未实际缴纳,应负补足出资义务。实践中,如干股系接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只需要将其份额作为非法所得没收,进行拍卖转让,不影响对其股东资格的认定。
    2023-06-05
    318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和股东资格
    什么是股权和股东资格?
    2023-05-07
    349人看过
  • 股东股权变更一定要缴税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股东股权变更一定要缴税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股东股权变更要缴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二、三款规定,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
    2024-02-09
    473人看过
  • 个体户股东投资股权需要本人出资吗
    是的,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其限制是股权要属于该投资人所有,并且股东不能使用不得出资的财产出资。由于目前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所以具体的注册资本由投资的股东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价或者低价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入股股东出资入股的方式有:1、可以用货币
    2023-03-30
    462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中的股东资格认定
    这里所谓瑕疵股权,是指存在着出资瑕疵的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即股东将瑕疵股权已转让给他人的情形。根据前述对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资格认定的处理原则,既然对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同理,股东转让瑕疵股权的行为只要不存在其他的无效因素,也应当认定为有效。沿循这一思路,进而可以得出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可以依法行使股权的结论。但对于瑕疵行为人如何弥补瑕疵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上,笔者认为,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还应当区别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来作出处理:其一,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当事人且对受让的股权支付了对价,则应当由作为出让人的瑕疵行为人来弥补瑕疵和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如果受让人明知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或没有对此支付对价,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弥补出资瑕疵的责任,违约责任由瑕疵股权出让人承担;在受让人承担了弥补瑕疵的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根据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得转让的法理,出让人应当独自承
    2023-06-23
    5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股东主体资格要求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2
      公司登记注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股东的记载,就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团体具有民法上的主体资格地位,其向公司的投资行为系合同行为,受《公司法》规范,合伙企业具有向公司投资的主体资格。
    • 公司股东资格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7
      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一)签署公司章程并记载为股东; (二)股东实际出资。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 股东如何依法向其他股东主张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0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所做出的决议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公司将须向公司登记管理机构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此外,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 如何获取社团法人的股东资格证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社区法人中的股东资格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原始获得和继承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
    • 股东通过诉讼要求公司重新确定股权及股东资格的诉讼主体资格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