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的影响如何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7:14:20 210 人看过

一、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的影响如何定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民法典对胎儿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法定继承的时候继承份额应当如何确定

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不列入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胎儿娩出是死体的与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对继承遗产有何区别
    二者的区别为: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4-05-01
    122人看过
  • 出生后有死体对死亡的继承有影响吗?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影响如下: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是死体的,胎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一、孕妇怎么才能多分到遗产孕妇一般是可以多分得遗产的,因为其怀孕期间可能无法劳动,并且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所在在遗产分配时孕妇的遗产份额可以适当的多分。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二、注意:胎儿也有继承权!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尚在腹中的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当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时,可以继承这部分财产;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应《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儿有继承权。具体如下:1、继承权男女平等;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
    2023-06-22
    140人看过
  • 胎儿娩出时如何处理死亡胎儿的分摊问题?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新生婴儿死体继承怎么处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时,视为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继承份额返还给被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8-11
    269人看过
  • 影响胎儿遗产继承的因素有哪些
    在下列情形中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一、赠与还未出生的孩子5万元现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赠与还未出生的孩子5万元现金有效,在赠与尚未出生的胎儿财产时,该受赠胎儿会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其是可以接受赠与的,赠与其财产的行为有效。但是如果胎儿出生后是死体的,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时赠与行为无效。二、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6-28
    177人看过
  • 继承权是否会因儿子的死亡而受到影响?
    儿子死在爸妈前面有继承权。儿子的继承权由其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如孙子可以代替死去的父亲,代位继承父亲可继承份额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当儿子先于父母死亡时,其继承权并不会因为死亡而消灭。如果死去的儿子没有直系晚辈血亲,就没办法代位继承。族谱上的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过继子,俗称嗣子,是指夫妻为了养儿防老而过继的他人的孩子,一般都未办理法定的收养手续。现实生活中,对以下不同情况,应该区别对待:(1)未办理法定手续,仍与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未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其尽赡养扶助义务的,事实上未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而“过继父母”去世后又以“过继子女”身份料理丧事,意在争夺财产的,不享受继承权。(3)“过继子女”与“过继父
    2023-07-02
    360人看过
  •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继承权有哪些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为胎儿尚未出生,所以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而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在法律上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民法典又作出了“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的规定,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可见,尚未出生的胎儿虽然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仍然可以依法在其出生后继承到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
    2023-03-01
    152人看过
  •  分析胎儿死亡与遗产继承的联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胎儿生死与继承权的关系。根据出生情况不同,保留份额的处理方式也不同。若胎儿在出生时为活体,则此保留份额归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若胎儿出生后不久便死去,则此保留份额归该婴儿所有,但需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若胎儿在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进行分割。胎儿生死与继承权的关系:(1)若胎儿在出生时为活体,则此保留份额归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若胎儿出生后不久便死去,则此保留份额归该婴儿所有,但需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若胎儿在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进行分割。 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遗产处理方式题目:['2. 胎儿的死亡时间与继承权:遗产处理方式']分析和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胎儿在母亲生前就已经形成,并且与母亲具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的,即使胎儿在母亲死亡时未出生,也
    2023-08-27
    64人看过
  • 胎儿死亡遗产继承怎么认定?
    一、胎儿死亡遗产继承怎么认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遗产继承的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2024-01-22
    170人看过
  •  无法确定如何继承死亡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果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因此,在确定死亡时间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死亡时间,具体操作如下:1)如果在一件事中,有几个人相互有继承关系,那么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如果死亡时间无法确定,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亡。(3)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2、按其推定死亡顺序进行遗产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如何
    2024-01-19
    412人看过
  • 胎儿能否继承意外死亡的父亲财产?
    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虽然对保留胎儿遗产份额作出了规定,但也需要对具体情况作出论断。1、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2、若胎儿分娩为活体,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胎儿有继承权胎儿有继承权。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之前保留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有遗产继承权的具体如下:1、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定继承份额标准具体如下: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2023-07-04
    333人看过
  • 离婚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
    怀孕6个月双方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都愿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怀孕6个月离婚赔偿有哪些标准怀孕6个月离婚赔偿标准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
    2023-07-08
    292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规定胎儿的继承权
    于胎儿而言,他们享有继承的权利,在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务必要认真地考虑并保留胎儿应得的那部分继承权益。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婴儿出生后能否成功继承到相应的遗产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倘若胎儿在出生之际依然为存活状态,那么这份尚未分配给新生儿的遗产将会变成新生儿赖以生存的生活保障,而胎儿也因此从法律层面上成为了全新的具有独立民事效力的个体。在这种情形下,经过保留的遗产便转入新生婴儿的名下,但具体的管理职责,则需要由婴儿的法定代理人来代理行使;其次,若是胎儿在出生之际发现已经失去生命体征,那么他们并无法获得遗产,如此一来,原本预留的那份遗产就须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置;最后,若果胎儿刚分娩出来尚处于存活状态却转瞬之间离世,那么为其保留的那份遗产将被纳入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的法定继承范畴内。《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
    2024-08-10
    334人看过
  •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对于权益维护有何影响?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怎样处理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7-11
    136人看过
  • 胎儿继承份额是否受遗嘱遗忘的影响?
    遗嘱忘记胎儿继承份额无效。胎儿还没有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义务也消失了,但胎儿需要抚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生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残疾继承人必须遗嘱保留必要份额吗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必须要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则不是必须为其保留份额。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备独立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的经济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7-07
    3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胎儿的死亡时间受什么影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案情简介】丈夫因工死亡后获赔偿15万元,已怀孕4个月的A和公婆却在遗产分割时就腹中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发生分歧。之后,A将公婆告上法庭索要胎儿的继承权。2月18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认定腹中的胎儿享有继承权。2012年7月,A的丈夫因公出差发生车祸死亡,事后丈夫的单位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15万元。当时A已怀有4个月的身孕,A提出在遗产分割上应保留属于胎儿的继承权。但A的公婆却认为
    • 胎儿死亡对继承产生什么影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7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 婴儿死亡对继承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5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 继承胎儿死亡财产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如果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 涉及遗产继承、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在分娩时是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始终不存在。
    • 如何确定继承关系死亡的时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
      根据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