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举证责任分配该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0:00:09 449 人看过

虚拟财产举证责任由服务商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因为所有的数据资料都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上,除非运营商同意,玩家不可能搜集到这些证据。

一、判刑后手机号会被注销吗

普通公民无权注销他人的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私密信息。如果手机机主利用此号码进行犯罪或者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文书进行号码查封;如果犯罪者被确定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且该人手机号码确实属于重大涉案证据或危害后果严重的联络中继,可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到运营商处进行处理。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对他人手机号码进行查封的。

二、有手机号怎么查身份证

有手机号查身份证的标准:

1、身份证号码对应的用户手机号码,是被严格保护起来的,不支持个人私自去查询的;

2、所以在网上或者别的渠道是很难打听到这些信息的。身份证信息是由公安局管辖的,而手机号码则是在三大运营商内持有的,所以若要查询的话,按理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

三、劳动仲裁时有效的证据太少怎么办

劳动仲裁证据太少,可继续搜集,劳动者搜集证据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帮助搜集。劳动仲裁举证责任倒置,由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如果不提供,公司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虚拟财产相关文章
  •  该怎样分配举证责任给债权人
    作为原告,在寻求债权救济时,应当首先确保其主张的债权已经成立,并且债权请求权已届期。为此,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发生和届期已经完成。同时,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时,需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作为原告,在寻求债权救济时,应当首先确保其主张的债权已经成立,并且债权请求权已届期。为了证明这一事实,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发生和届期已经完成。2、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合 同 权 利 成 立 与 届 期 证 明要确定合同是否成立,需要证明合同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且合同内容已经确定。为此,可以提供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据,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以及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据,如对方接受的行为。对于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
    2023-10-10
    302人看过
  • 虚拟财产在离婚中应如何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在不影响财产使用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分割,双方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款分割,财产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将会降低或者消失的情况下,进行变卖,双方就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对于不能进行实物分割,而一方愿意取得财产,可以作价由一方取得,而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离婚房产分割如下: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
    2023-07-08
    219人看过
  • 财产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财产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财产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二、财产权利是否可以质押财产权利是可以质押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
    2023-05-06
    423人看过
  • 财产分配证明格式应该怎么写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2)、正文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如因女儿出嫁、儿子分家等。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3)、尾部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财产分割协议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4)、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主体要注意:1、订立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处分某物的权利。也就是说该物的
    2023-04-13
    235人看过
  • 平安财产保险举证责任分配是如何分的?
    1.谁主张谁举证2.格式条款的免责部分由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说明义务3.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由客户在能力范围内举证4.拒赔理由,包括自杀等,由保险公司举证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例如诉请适用违约责任的原告人不负有证明违约方过错的责任,而诉请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告人则负有此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类民事案件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
    2023-06-21
    263人看过
  • 虚拟财产有虚拟财产保险吗?
    虚拟财产保险是针对网络中的虚拟财产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的总称。类型:虚拟财产保险主要分为虚拟财产损失险和虚拟财产责任险。虚拟财产损失险是指投保人将在游戏中的装备、游戏币、游戏号等资产作为保险标的,当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以及损失情况进行赔付的险种。虚拟财产责任险是指网游公司和玩家存在有偿的合同关系时,网游公司因为游戏设计存在漏洞以及对账号保管不慎等原因而造成玩家损失而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网游公司可以将这种民事损害责任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由保险人承担,当被保险人发生民事损害责任时,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对玩家履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潜在风险:虚拟财产所面临的风险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盗窃风险,包括传统的密码盗取和木马程序进行的盗窃活动。2、欺诈风险,分为线上欺诈和线下欺诈。线上欺诈是指通过网络系统,在网络上对其相关信息的骗取和盗用。线下欺诈是指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接触产生的欺诈。3
    2023-06-06
    58人看过
  • 未来发展趋势:虚拟财产举证责任的立法建议与思考
    虚拟财产举证责任由服务商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因为所有的数据资料都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上,除非运营商同意,玩家不可能搜集到这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虚拟财产的特点1.客观非物质性。2.可支配性。虚拟财产是经过玩家辛苦练级打出来的,"额头已经出了不是一批汗了"并且玩家对这些虚拟财产完全可以以情谊行为赠与、或以各种法律行为转移,这在现实中已经屡见不鲜。3.有限的空间性。虚拟财产的价值体现在特定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也就是有运营商利用其服务器构建的虚拟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023-07-14
    180人看过
  • 被诉侵占公司财产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案情简介何某系A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至12月,何某在领取公司163件样板成衣的“样板移交单”上签收,在该移交单上,除部分注明送NewYork外,其余均未注明用途和去向。,何某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年初,A公司以何某涉嫌职务侵占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为此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确认除已归还案外人的3件外,何某至12月领取的160件样品市场价值为206681元。后公安局对该案未予正式立案,故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何某赔偿拿走样衣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诉争焦点本案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主张的何某侵占公司样衣的事实是否成立。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何某领取160件样板成衣后,未提供已将上述样板成衣寄交或送交美国A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述160件样板成衣的合法去向,其行为侵害了A公司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程序和内容合法,可以作为确认A公
    2012-01-10
    192人看过
  • 产品侵权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产品侵权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有相对的举证责任,主要有三类举证责任,包括免责举证。一、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2、产品存在缺陷;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销售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销售者承担的
    2023-06-07
    219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有否认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相反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否认的一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规定》弥补了以前立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在第四条中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
    2023-04-25
    248人看过
  • 财产分配公证书怎么写
    一、财产分配公证书怎么写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2009年9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爱丽车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发动机号码*******;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
    2023-04-24
    138人看过
  • 举证责任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分配?
    一、举证责任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分配?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2024-02-05
    341人看过
  • 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
    一、受贿罪举证责任分配怎么规定在受贿罪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主要集中于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来负责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是否成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诉类案件,检察院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对其涉及受贿的具体事实、情节以及主观故意等方面的证明。然而,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辩护权,他们并不需要自行证明自己的清白。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证据。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应当宣告无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二、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受贿罪司法解释,倘若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均将被判定触犯该项罪行。当涉及到个人职务待遇时,其违反相关规定并实施不当行为也将视
    2024-07-29
    281人看过
  • 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
    一、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有哪几种情况?离婚时虚拟财产分配通常涉及到两种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来的;另一种情况是这个虚拟财产是继受取得,也就是用现实货币购买的。在分割时以此价格作为分割对象,虚拟财产获得者支付一半虚拟财产价格给对方。二、网络虚拟财物能否定性为共同财产第一种观点是:从规定来看,网络虚拟财物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网络虚拟财物往往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比如QQ号,长期的使用使其已经不能与所有人相分割,所以不能随意把网络虚拟财物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网络虚拟财物有时候却能产生实际的财产收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当然可以分割。第二种观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传统的实物财产外,“吉利”数字的网聊软件号码,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角色等级与角色技能,网店的域名等虚拟财产,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
    2024-01-02
    237人看过
换一批
#网络侵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于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 更多>

    #虚拟财产
    相关咨询
    • 虚假出资具体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
      1、对于已出资股东为原告的诉讼:其需要向法院提供其他股东虚假出资的事实,而若该股东对自己在公司设立时已足额缴纳出资不能举证,也未能提供在公司设立后将验资款项转入公司帐户的证明,即承担败诉的责任。符合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特征。 2、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诉讼:公司作为法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向法
    • 曝光虚假出资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1、对于已出资股东为原告的诉讼:其需要向法院提供其他股东虚假出资的事实,而若该股东对自己在公司设立时已足额缴纳出资不能举证,也未能提供在公司设立后将验资款项转入公司帐户的证明,即承担败诉的责任。符合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特征。 2、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诉讼:公司作为法人,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或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向法
    • 虚拟财产侵权责任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
    •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什么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证明的责任,同时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