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指非法用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35:54 184 人看过

工作签合同本来是签了6个月的试用期,但是6个月结束后领导又说要加3个月的考核期,其实就是延长试用期,这不是违约吗?今天,烟台某企业的员工韩先生拨打本网新闻热线反映。对此,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纠纷的孔律师表示,上述做法明确属于违约。

烟台某企业员工韩先生是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去年8月份进该公司工作。韩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如今试用期已满,但是公司却不给正式员工的待遇,称要加3个月的考核期,其实就是找个理由延长试用期,谈及此,韩先生很不满。

就韩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纠纷的孔律师。孔律师表示,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如不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给予员工正式员工工资和待遇,则属于违约。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局的稽查大队提起诉讼。

此外,孔律师还提醒应届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合同期限、工资待遇、试用期限等问题,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廉价劳动力。如出现问题,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局提起诉讼或是申请劳动合同仲裁。(记者:于倩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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