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代销商品实务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32:20 362 人看过

代销商品收入的确认应分别按代销方式进行:

(1)视同买断代销。视同买断,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以由委托方自定,实际售价和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委托方所有的一种代销方式。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业务处理。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据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代销。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这种代销方式,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商品,成本8000元,协议价为不含增值税额10000元。甲、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注明: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元。乙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2000元,增值税为2040元。

甲企业(委托方)

甲企业将商品交给乙企业时:

借:发出商品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甲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发出商品8000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

乙企业(受托方)

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代销商品款10000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4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借:代销商品款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1700

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例」承上例,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乙企业按10000元价格销售给顾客,甲企业按售价10%,向乙企业支付手续费。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证明,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1700元。乙企业对外销售开具相同金额增值税发票。

甲企业(委托方)

将商品交付乙企业时:

借:发出商品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发出商品8000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10000×10%)10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1000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0700

贷: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1000)10700

乙企业(受托方)

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0

贷:代销商品款10000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账款——甲企业1700

借:代销商品款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

支付货款并计算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甲企业(10000+1700)1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10000×10%)10700

主营业务收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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