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怎么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1:54:27 197 人看过

一、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怎么补偿?

1、拆迁安置房,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安置房价值的补偿、安置房装修费的补偿、以及安置费等的补偿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署,但是拆迁方不按照约定下发补偿款,被拆迁方式可以起诉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吗?

1、拆迁补偿一人并不一定只能享受一次。

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被拆迁方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2、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常见人群: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三、房屋拆迁款在哪里查询?

1、拆迁款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

具体的查询流程如下:

(1)在浏览器中搜索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2)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3)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4)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有纠纷

那一般房屋的拆迁款是需要在纠纷解决之后在给予的,一般房屋拆迁费除了土地费用,还应该包括房屋里无法进行搬迁的附着物,以及其他拆迁补偿费用等。

拆迁方若是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那么将会获得安置房。获得的安置房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对于拆迁方来说,不得以自己拆迁的是安置房就不予补偿。若是不支付补偿金,那么被拆迁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若是存在拆迁安置房怎么补偿相关的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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