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从法律上讲,是指法院根据国家法律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作出判决的程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司法部门根据罪犯的表现,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或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在实践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两年后很有可能会减为无期徒刑。这意味着死缓有很大的机会存活下来“死缓”是一种执行制度。法律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必立即执行,死刑可以缓期二年执行。这是我国一项独创的法律制度。死刑缓期执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应当执行死刑;二是不是一定要立即执行死刑。
被判死缓可以假释吗
不可以,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案例】事实一:罪犯卢某,男,1995年11月9日出生,原判认定其伙同他人在2013年8月实施抢劫及故意伤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卢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5000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4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卢某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共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2187元(已履行),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交付执行。某中级法院于2016年9月29日裁定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5个月。事实二:2017年12月6日,执行机关某某省某某监狱以该犯执行刑期过半,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为由,向某中级法院提出假释建议,某中级法院受理后依法公示,并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事实三:罪犯卢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及劳动,获记累计分考核表扬3次。已履行罚金刑人民币5000元,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社区愿意接纳。【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犯罪时为未成年人,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并积极履行财产刑。鉴于其刑期执行已过半,无法定不能假释的情形,犯罪时年龄较小,在监狱内表现较好,社区能提供较好的矫正条件,故裁定对其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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