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否需要对死缓进行审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55:12 92 人看过

在我国死刑需要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的核准期限规定多久?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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