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委托上海深圳交易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调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10:54 290 人看过

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17日,中国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委托调查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委托交易所从事案件调查,并不意味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后不再负责案件调查工作。实施委托之后,证券期货案件的调查工作主要仍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交易所仅参与行政处罚的调取取证环节,审理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行政处罚的其他环节继续由证监会及其授权的派出机构负责。

委托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是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精神,解决证券期货执法任务不断加重与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突出矛盾,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力量,更好地履行两维护、一促进核心职责的重要举措。

《委托调查规定》共九条,执委托的对象、委托的方式、委托的内容、监督指导、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委托调查行为作了规范。

主要内容和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如下:

一、关于委托的对象

《委托调查规定》第二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中国证监会依法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实施部分案件的调查取证。主要考虑是委托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属于执法工作的创新举措,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试点初期将委托的对象限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交易所从事案件调查,并不意味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后不再负责案件调查工作。实施委托之后,证券期货案件的调查工作主要仍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交易所只是起到补充或者辅助作用。

二、关于委托的方式

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委托调查规定》第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专项委托和一事一委托两种方式实施委托:委托交易所对部分涉嫌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采用一事一委托的方式,委托交易所对涉嫌重大、新型、跨市场等特定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

三、关于委托的内容

《委托调查规定》第四条规定,交易所在委托的范围内,应当以中国证监会的名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实施案件调查;调查终结,将证据等案件材料移交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或其指定的派出机构复核后,由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决定。根据上述规定,交易所仅参与行政处罚的调取取证环节,审理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行政处罚的其他环节继续由证监会及其授权的派出机构负责。

四、关于实施调查的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调查权限。根据《委托调查规定》第四条,交易所的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当与中国证监会调查人员一样,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案件调查相关规定,并有权采取《证券法》、《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调查手段。考虑到《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明确交易所受托实施案件调查,需要采取查封、冻结、封存等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依法办理。二是持证上岗。《委托调查规定》第五条规定,交易所应设立专门的部门从事受托案件调查,其工作人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中国证监会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从事案件调查工作。三是禁止转委托。《委托调查规定》第六条规定,交易所应当自行完成受委托的案件调查事项,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五、关于监督指导

《委托调查规定》第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案件调查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委托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关于法律责任

为保障交易所按照委托承担案件调查任务,防止在调查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委托调查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出现特定情形的,可以对交易所责令改正、撤销委托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委托调查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监会相关文章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为规范对上市公司、会员公司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纪律处分,确保纪律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二OO八年七月一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管理制度,规范自律管理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所在自律管理中实施的下列纪律处分事项,适用本细则:(一)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公开认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建议上市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三)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会员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暂停或限制会员交易、取消会员交易权限;
    2023-06-06
    301人看过
  •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一、商场有没有权利罚款?商场是没有权利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作为行政处罚种类的罚款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农村房屋拆迁协议能否授权1、农村房屋拆迁协议是否能授权有两种情形:(1)如果是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签订。(2)如果对房屋进行拆迁,征收拆迁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拆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2、法律依据:《
    2023-03-12
    391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2023-03-15
    186人看过
  • 政府委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合法吗
    一、政府委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合法吗如果企业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政府可以委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否则不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
    2023-06-06
    355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批复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收悉。经研究,同意公布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上市的管理,规范基金交易行为,促进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基金上市,是指封闭式基金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买卖。第三条本规则所涉专门用语,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本所依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上市基金进行监督。第二章基金的上市条件第五条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公开发行;(二)基金存续期不少于5年;(三)基金最低募集数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四)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五)有经审查批准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六)基金管
    2023-08-12
    242人看过
  • 委托下属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主体?《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被告主体资格的主要制度(不含经复议类案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若干问题解释》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被告界定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2023-03-13
    181人看过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的实施与规范
    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内容:1、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由本部门实施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为有效地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了工作计划、方案及内部工作程序。3、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的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素质情况,以及执法手段是否运用得当和执法设施是否完备。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价格范围包括各种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商品和进行收费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物价法规、规章和政策,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四条价格监督检查应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第五条
    2023-07-08
    273人看过
  • 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处罚措施
    根据《指引》第10条规定,会员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有权进行监管或者作出处罚措施,同时可能影响到会员的分类评价分值,影响到会员的市场地位。1、未及时、准确送达交易所文件的。对于交易所的监管信息、书面决定,每个涉及的客户其实应当有所心理准备,会员与客户、客户与交易所、会员与交易所的及时沟通是十分必要的,各会员应当积极配合交易所的监管、处罚措施的执行,不能形成对抗,或者采取消极态度。2、对异常交易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会员与客户的委托协议,会员有责任管理客户的交易行为,并应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规范交易程序,维护广大客户的公共利益和共同的交易秩序。3、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消极对抗行为的。有的会员可能对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为然,采取放任态度,有的可能与客户存在某种默契,故意隐瞒、拖延、漏报等,消极对抗交易所的监管
    2023-08-12
    373人看过
  •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不可以进行二次委托。一、我国行政处罚主体形式有几种?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在我国包括:1、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等等。《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
    2023-03-27
    442人看过
  • 监委调查措施
    商业秘密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监委调查是什么意思干部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意思是干部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一般是指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等,接受纪委或者组织调查的,就叫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2023-07-22
    254人看过
  •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深圳期货联合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东处罚的,被交易所除名后不得再被重新录用为期货交易从业人员。第四十一条结算机构违反本规定及交易规则,在风险管理中因过失造成会员损失的,结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二条交易所依照本规定拟定交易规则,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期货交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深府(1991)386号)同时废止。关联法规: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状况调查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三)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由以下主体实施(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环境行政机关)。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2)环境行政主管部
    2023-07-03
    257人看过
  • 深交所查处证券交易违规20起
    23日晚间,深交所发布的《2011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深交所去年纪律处分和限制交易执法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度,深交所共查处证券交易违规20起,和往年相比,证券交易违规处于上升态势。在证券交易违规中,敏感期交易是最主要的违规类型,达11起。从最近4年的变化趋势看,查处的短线交易违规数量有所下降,而敏感期交易违规数量则较上年大幅增加至11起,为历年最多。深交所认为,对敏感期交易和短线交易的查处数量对比变化趋势,反映出内幕交易防控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并发挥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内幕交易已上升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报告还显示,2011年度,深交所共采取限制交易自律监管措施7起,对9个从事异常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涉及账户均为机构账户;其中因为超比例增减持股票违规的有8个账户,其余账户是因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违规;共涉及2只中小企业板股票和5只主板股票。从最近4
    2023-06-06
    238人看过
  •  如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程序包括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通知、公开进行、非调查人员主持、申请主持人回避、委托代理人、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处罚建议、当事人申辩质证、听证记录和签字确认等步骤,适用于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天内提出听证要求;(二)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三)听证应当公开进行,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四)听证由非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在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记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实施流程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实施流程应当遵循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
    2023-11-17
    393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监会
    词条

    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更多>

    #证监会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一般调查几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不同的单位系统,有不同的案件办理程序。从立案时间算起,到做出处罚决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但是,其中要扣除鉴别、鉴定、分析等花费的时间。如果不能及时做出处罚还可以经上级批准延长办案时间。
    • 如何委托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 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机关会给查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需要立案的,先立案,再调查。有些行政案件不需要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分为现场处罚案件和立案调查案件。前者不立案,直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适用现场处罚工作程序。以下案件立案调查:a)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中,认为需要追究行政法律
    •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到机关部门实施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6
      行政处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 规章不能规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