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判决婚姻无效后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不同于离婚时财产的范围,这里的财产范围应当仅指为了共同生活双方或者单方购买的各种财物,包括房屋、家具、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权收益等,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下,要考虑一方或者双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这种情况下,一方出资的一半属于他的合法配偶所有,应当准许合法配偶取回。
无效婚姻期间的债务归个人所有,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双方就是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未达到法定结婚年纪就办理结婚手续,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办理结婚手续,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
探讨无效婚姻的要点
199人看过
-
婚姻的解除:探讨有效的方法
215人看过
-
婚姻撤销:探讨无效婚姻的种类
104人看过
-
探讨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规定
215人看过
-
彩礼退还问题:探讨我国婚姻法对于无效婚姻的彩礼处理方式
397人看过
-
判断婚姻是否无效的常见方法
57人看过
结婚登记手续: 1、结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如一方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针对双方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及提交资料进... 更多>
-
关于婚姻撤销与无效婚姻的探讨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29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 形成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 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
-
有关婚姻无效及其法律后果的探讨贵州在线咨询 2025-01-15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同居期间,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将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而自始无效是指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该婚姻才确定自始不受法律
-
婚姻无效问题:探讨解决途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2-02在结婚后意识到婚姻存在无效情况,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若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将不予支持。而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视为有效。对于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时依然存在这些情形。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婚姻是否有效,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处理婚姻无效案件时,涉及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婚姻被判决无效,
-
婚姻无效问题:探讨如何应对广东在线咨询 2025-02-02在结婚后意识到婚姻存在无效情况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有时在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但不一定在申请婚姻无效时依然存在这些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视为有效。如果无效婚姻情形未消失,应申请婚姻无效,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在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时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婚姻无效的情形已消失的,
-
工伤认定和处理方法的探讨广东在线咨询 2025-01-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处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协助进行调查。对于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则需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而对于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另外,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用人单位所称的工伤不正确,而用人单位则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