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9 08:40:09 22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并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制作笔录,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湖南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湖南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听证通知: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参加人员等事项。

2. 听证组织: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 听证过程:听证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当事人可以在听证中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证据,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 听证结论: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根据听证结果,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若当事人对听证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 听证记录:行政机关应将听证过程记录在案,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

总之,湖南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应遵循法定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湖南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听证通知: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参加人员等事项。2. 听证组织: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当事人、第三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 听证过程:听证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当事人可以在听证中充分发表意见,提出证据,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4. 听证结论: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根据听证结果,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若当事人对听证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5. 听证记录:行政机关应将听证过程记录在案,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总之,湖南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应遵循法定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解读《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9月3日,省长罗清泉签署第309号省政府令,公布《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行政复议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与行政诉讼一样是民告官的重要渠道。受理申请不得推诿《办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受理,不得推诿。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督促其受理。过去,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少数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也不愿受理,而是让人家直接到法院去起诉行政机关,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也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办法》实施后,这种推诿的情况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告垂直部门有新规《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怎样告垂直部门(如工商部门、质量技
    2023-04-24
    431人看过
  • 山西省通信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理顺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结合省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通信管理局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通信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时,由网络管理处、市场监管处相关人员负责受理并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报省局领导批准。第三条立案的条件及其时限应当符合《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四条询问证人或当事人应依照《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制作《询问笔录》,并由证人或当事人签名、盖章。第五条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复制书证、扣押物证的方式。复印件应当记录复制时间、地点并由当事人签名、盖章。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登记保存时,应遵从《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第六条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勘验、制作视听资料或
    2023-06-06
    184人看过
  • 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标题】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专利实施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必须是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公开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或称一次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或称二次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已经取得的直接(一次)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均净增经济效益(两者同时列出),如净增销售收入、缴纳税金、利润;间接经济效益是指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以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效益必须取得有关证明。“社会效益”一般是指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国防能力、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等。第三条授予金奖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2023-04-23
    202人看过
  • 湖南国税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湖南省国税局于近日出台《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等四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五项原则,对不予税务行政处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依法从重处罚和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进行处罚等各类情形进行了具体说明。同时,建立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对税务登记管理、帐簿凭证设置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三大类业务中13种常见税务违法行为建立了统一的处罚依据和执行标准,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2023-06-07
    442人看过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施程序
    审批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科技政策,属于前瞻性科学研究。2、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创新团队,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技术装备。3、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4、项目完成后,能产生重大科技成果或高质量的科技论文。需提供的全部材料:办事程序:审批程序(一)受理1、提交文件:①项目申请书,可以在www.hnst.gov.cn网站下载;②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③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2、标准: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3、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1-4586787)。4、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
    2023-06-06
    1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是:1.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2.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4.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5.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
    2023-04-25
    336人看过
  • 行政听证: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事实的过程。听证程序赋予了当事人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为当事人充分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提供了程序上的条件行政听证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义务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1
    2023-07-18
    40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程序,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
    2023-06-02
    461人看过
  • 湖南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号:湘政发[1988]52号发布日期:1998-12-17执行日期:1998-12-17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以及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都必须按《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处理。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监督实施。第四条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病情需要的药物无配伍禁忌、剂量正常,治疗过程中仍发生副作用的;(二)手术过程中,因解剖畸形、肿瘤浸润、严重粘连而损伤周围组织或引起脏器出血等避免的并发症的;(三)药物过敏反应试验结果正常或卫生行政部门尚未规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药物过敏反应的;(四)在作好准备并按操作规程进行肝、肾、脑室、心室、心包等穿刺、特殊造影及心导管等检查
    2023-06-08
    141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现将《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五八年以来,我省对计税土地上种植的茶叶、水果、油茶、油桐等四个品种征收了农林特产农业税。近几年,随着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农户专业承包或自营农林特产生产项目。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应全面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对已计征农业税土地的农林特产可以照征农业税,也可以改征农林特产税,但应避免重复征税。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湖南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根据国发「1983」179号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从事农林特产生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户、兼营农林特产的城镇居民,农村经济联合体,乡(镇)村集体经营的农林牧渔场(站、所)及国营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寺庙等单位,都应当缴纳农林特产农业税。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包括听证吗
    实施行政许可的必经程序不包括听证。只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一、如何向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处罚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有关规定
    2023-06-20
    4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实施程序与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主要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种类多样,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等;行政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公务员法》和《处分条例》。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外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2、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3、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处罚法律法规,而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两种不同的处分行为,主要区别在
    2023-11-14
    112人看过
  • 申请行政许可听证条件及实施程序
    一、申请行政许可听证条件申请行政许可听证条件包括:(一)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实施通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2023-04-24
    186人看过
  •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一)启动方式不同。《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有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47条有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由此可知,行政处罚的听证由当事人主动申请,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由行政机关依职权组织,也可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二)申请时间和组织期限不同。《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有规定“(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许可法》第47条有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
    2023-06-06
    6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和听证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1
      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听证,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中作规定的还很少,只有个别作规定。例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和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作出决定前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准前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8.
    • 听证程序:关于行政处罚的程序安排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13
      听证会程序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河南省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