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处理方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6:34:52 469 人看过

一、拆迁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处理方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3.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土地征收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征收的流程如下: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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