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
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打不赢。也有工作人员放出风,找政府打官司,连案子都立不上。
的确,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工作的干扰。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试想一想,如果老百姓告的没道理,就算立了案也是败诉,为什么不给立呢?不立案说明他们心虚,你们已经胜出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
误区二:信“访”不信法
结果: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
一边对法院没信心,认为法院听政府的,一边却又找政府上访。访-民一边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一边还在一层一级不断往上告。如此纠结的原因在于抱着“当官要为民做主”的传统观念不放,认为政府应该为老百姓包办一切,就算打官司,法院也得听政府的。
事实上,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解决,就是说“你有权信访,他无权解决”。所以,访-民觉得自己像被踢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也就不足为怪了。
走完一轮信访短则半年,长则一年。一轮解决不了,就启动下一轮上访程序。周而复始,不断轮回。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2014年初,国家信访局明确表态对于涉诉信访案件一概不接待。这意味着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及与其相关的行政违法案件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误区三:求熟人,找关系
结果:鸡飞蛋打
中国固然是个熟人社会,有人好办事。但是你得先看清楚了求人办的什么事,像征地拆迁补偿这样的事情,十有九不成。拆迁背后有着**集团,借此获取暴利,这已是公开的秘密。俗话讲,好汉不挡别人财路。按照官场潜规则,张书记的项目,李*长不插手,反过来也一样。
所以,不是关系非常铁的朋友,不会问你的事。就算你找到了个熟人替你讲情加价,要知道这相当于那个领导自己口袋里往外掏钱,领导能乐意吗?即便给朋友面子,加了一笔钱,可能一算离你心里想要的数额还差一大截。这个价格接受还是不接受,接受吧,亏得太多,心有不甘,不接受吧,得罪了朋友。搞得自己两头都不是,什么好也没落着。所以,打铁还得自身硬。求熟人,找关系,这条路不靠谱。
误区四:“怕”,遇事畏首畏尾
结果:放弃自己合法利益,被吓唬走
常常听到拆迁户讲“拆迁太黑了,他们动不动就堵门砸窗,甚至打人”。他们偷偷摸摸的搞这些小动作是因为无法通过正当途径合法拆迁,所以,就通过一些下三滥甚至违法手段给大家造成心理恐慌,进而达到逼迁的目的。如果有人承受不住,签字腾房,就正中了他们的圈套。
遇到违法之事,大家首先要积极报警,事先可以在室外安装监控,为破案收集保留好证据,有条件的也可搞好联防,遇上不法分子,大家齐心协力将其抓获扭送公安。如果公安不依法处理,可以告公安违法。
误区五:“贪”,面对利益得寸进尺
结果:绷段了绳子,一无所获
这里说的贪,是指极少数拆迁户通过诉讼、信访或其他方式维权后,征收拆迁单位愿意支付的补偿款已经达到或超出了他原先的要求,但自恃手握某个胜诉裁决或其他有利条件,而不断提高自己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了“同房同价、市场价补偿”等基本原则,所以,大家可以据此测算一下自家房产值多少钱,把这个价格作为将来争取补偿数额的参照基数,只要接近这个参数了,说明补偿基本到位了,就得见机行事,见好就收。否则,谈崩了,吃亏的是自己。
误区六:“扛”,以武力抗衡,以死相拼
结果:未得新房,先进班房
生活中经常见到或听到一些拆迁户武力对抗强拆事,有用砖头石块砸的,有泼污水汽油的,甚至双方短兵相接,互有伤亡的。就像去年云南晋宁暴力拆迁事件一样。拆迁其实对于“暴力抗法”,有些拆迁单位或政府并不担心(有的还盼着拆迁户这样做),因为,你的言行一旦过激,触犯了法律,正好借此先拘留。要么签协议出去,要么等着法律制裁。通过武力维权成功的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误区七:“等”,不做出头鸟,随大流
结果:错过了有利时机,丧失了胜诉权利
征地拆迁涉及人数众多,谁也不愿意做出头鸟,就选择随大流,希望搭搭便车,等其他人先采取行动或有了结果,再依葫芦画瓢。可是,征收拆迁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等到征收人或行政机关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强拆”时,才发现大事不妙。到了法院或法制办,被告知已经过期了。
因为,《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对时效有着具体规定。如: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应该在知道该行为后的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未告知诉权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后两年内起诉;不知道行政行为具体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二十年,其他的为五年。一旦超出了法定期限,被(拆迁)征收人将失去胜诉权,即便你再有道理,法制办、法院也会以超期为由驳回复议申请或起诉。所以,大家应该及时行使法律给你的权利,以免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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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被拆迁人可申请仲裁,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因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需要维权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采取信访的方式有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求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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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时维权误区都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4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人(拆迁人)与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在经济利益上矛盾对立,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各施手段,造成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发生。由于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了解不足,在维权时,难免误入种种误区。 一、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 造成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中国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许多拆迁户一听说征地拆迁案件很多就是要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第一反应就是和政府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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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9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 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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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征地拆迁的维权途径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06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听证,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而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 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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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有哪些误区需要注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0第一,首先需要律师代为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未经批准征收占地即涉嫌违法。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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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15首先弄清楚是商业开发还是公益用地,一般开发商都是打着公益用地的旗号,你如果不经过复议你就掌握不了开发商的证据(商业开发)他们可能公告里说是公益用地,实际上是商业开发,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国家征收的税率不一样,所以,这个上面肯定开发商要做文章。 你必须做好准备,掌握这个证据,收集证据的途径就是要和周围的邻居搞好关系,建立联系,然后,从已经去政府复议的按照政府的法律程序走的人手里就能收集到,但是,你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