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15:08:32 79 人看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是什么情况
    一、不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是什么情况1.故意犯罪。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醉酒或者吸毒。因醉酒导致的伤亡,是指职工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达到醉酒的状态,在酒精作用期间从事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一般包括以下情形:员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如果是因为私事受伤,就明显不符合本条规定,典型的是出差期间会见朋友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就不应认定。4.在单位食堂吃饭突发疾病不能认定工伤。有观点认为,在食堂吃饭尤其午饭时,其时间和地点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其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应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实际上这个观点的依据不足5.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但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2023-06-18
    346人看过
  • 在单位工作中的厮打能否认定为工伤
    如果职工在单位工作时因个人原因进行厮打,或者故意犯罪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单位工作中的厮打能否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
    2022-06-21
    22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不被接受
    1、如果主体不合适或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工伤鉴定申请不被接受。一般来说,指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没有明确的雇主,工人超过年龄等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第15条提及以下情况:(I)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最后工作时因事故受伤(3)遭受暴力和暴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的其他意外伤害(4)患有职业病(5)因工作受伤或在外出时因事故失踪(6)因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受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死于意外疾病或在48小时内死于救援无效(2)在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救援和救灾活动中受伤(III)在军队服役并因战争或值班受伤致残的员工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且员工有前款第(1)项和第(2
    2023-05-07
    349人看过
  • 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农民工在受伤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看农民工是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2024-01-08
    303人看过
  • 超龄工人在工作中死亡能否认定工伤
    超龄农民工一般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他们的人数应该超过4600万。而在2010年,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仅为12.9%。由此可见,超龄农民工数量的比例也会不断上升。那今天就跟大家谈谈超龄农民工受工伤怎么办?超龄工人因工作原因伤亡的,能否算工伤?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超龄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
    2023-06-04
    88人看过
  • 工伤员工鉴定是否开除,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一、工伤员工鉴定是否开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员工鉴定期间是不能被开除的,如果员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
    2023-04-18
    178人看过
  •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能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在工作中自杀身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
    2024-03-28
    271人看过
  • 没有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能算做工伤吗
    律师解答:不能。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不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已经按照工伤待遇执行了,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2024-04-23
    469人看过
  • 什么情况认定构成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不能认定和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4-05-17
    20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如果工伤认定未能提交足够的资料,在行政机关发出更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更正的,不予受理;2、工伤认定机关除特殊原因外,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决定拒绝接受申请的工伤认定;4、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予受理情形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2023-07-16
    308人看过
  • 海口市工伤认定情况如何,未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2。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旅客轮渡、火车事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因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核实住院急救的。被用人单位安排在依法宣告为疫区的场所工作,并感染疫病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和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前款第三、第四种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
    2023-05-02
    287人看过
  • 在上班中,非工作情况受伤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
    2023-02-23
    84人看过
  • 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
    不能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一不是劳动关系;二是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三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
    2023-02-27
    46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哪些工伤赔偿项目包括:I。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发生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人员4,患职业病的人员5,因工负伤的人员或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6,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的;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的伤害;3.因战争在军队服役;第二,工伤的赔偿项目是什么?工伤赔偿项目如下:1。一般伤害(未达残疾)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照料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致残补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伤残就
    2023-05-02
    2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工伤等级鉴定不了,什么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下几种情况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具体的事物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是什么
    • 工作中突发疾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7
      如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
    • 工伤认定不予认定,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不承担主要十二责任的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 工作中受伤不构成工伤的情况有哪些?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或者虽然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具有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