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4:51 310 人看过

《解释》的价值取向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问:请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全国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成为民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以适应劳动争议审判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1]14号),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依据、管辖范围、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合同解除、判决依据等作出了规定,对仲裁裁决的审查和执行等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了相应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竞业限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集体合同纠纷、人事纠纷、社会保险费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偷工减料纠纷等问题,决定根据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情况,遵循“一成熟一发展”的原则,适时出台解释自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开始起草第二解释以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04年底,由于《劳动合同法》的起草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我们根据立法部门的意见,删除了《劳动合同法》解释草案中可能与《劳动合同法》重复的内容。2005年4月,中共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依法及时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再次调整了《解释二》的内容,确定今后应根据实践的迫切需要,逐步解决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解释草案进一步修改后,认真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讨论通过了本司法解释

本司法解释具有以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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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0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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