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负债的组成成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31:18 460 人看过

个人债务都包括: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未经法定扶养义务人擅自资助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独自筹集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一方承担的债务,但这一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的不合理费用,如赌博、吸毒等债务;

7、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

个人债务转让条件都有哪些

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从性质上判断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例如演出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演员的演出,一般不能让他人代替;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务能否得到履行,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及信誉有关。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

4、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一般须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夫妻个人负债的分类
    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如下: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根本违约有什么类型根本违约有这几种类型: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2.履行不能场合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2023-07-05
    150人看过
  • 项目索赔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1)人工成本。索赔成本中的人工成本部分,包括:人工成本是指为完成合同外的额外工作而发生的人工成本;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工作效率降低而增加的人工成本;法定人工成本增加和人员闲置成本、工资增加成本因非施工单位的工程延误责任造成的。(2)材料成本。索赔费用中的材料成本部分包括:由于索赔项目中材料的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成本;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因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材料价格上涨,材料储存费用超期。(3)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费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因完成额外工作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因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作效率降低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因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的闲置费。(4)分包成本。分包成本索赔是指分包商的索赔成本。分包商的索赔应包含在总承包商的索赔总额中。(5)场地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是指施工单位完成新增工程、索赔工作和延长工期的现场管理费。但是,如果一些工人因
    2023-05-07
    14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组成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其是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权利等,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合同保全证书有什么用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合同之债的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正当处分其权利和财产,危及其债权的实现时,可以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者代位权的债权保障方法。合同的保全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分类有哪些《民法典》中合同保全的分类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
    2023-03-26
    258人看过
  • 可转换债券的组成部分
    一、可转换债券的组成部分从定价的角度看,可转换债券由债券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资产组成。对可转换债券定价需要假定1)所对应的股票的价格波动程度,从而对认股权证定价;2)固定收益部分的债券息差(creditspread),它由该公司的信用程度和该债券的优先偿付等级(公司无法偿付所有债务时对各类债务的偿还次序)决定。如果已知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假定的债券息差来推算隐含的股价波动程度,反之亦然。二、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这种波动程度/信用的划分是标准的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有趣的是,除了上文提及的可交换债券,我们无法将股价波动程度和信用完全分开。高波动程度(有利于投资人)往往伴随着恶化的信用(不利)。优秀的可转换债券投资者是那些能在两者间取得平衡的人。一种简单的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方法,是把未来的债券利息和本金的现值和认股权证的现值相加。但这种方法忽略了一些事实,比如,利率和债券息差都是随机的,可
    2023-06-18
    47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不为公众所知(保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商业秘密认定中争议的难点和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是指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即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进入“公共领域”,不进入“公共信息”或“公共技术”。保密性是商业秘密区别于专利技术和驰名技术的最显著特征,也是保持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一个为公众所知、易于获取的信息不可能享有优势,法律也不需要对其进行保护;一个已经公开的秘密将使其所有者在竞争中失去优势,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它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这一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它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指商业秘密的价值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实用性是商业秘密
    2023-05-02
    94人看过
  • 员工福利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现行职工福利的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1.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补助、独生子女费、拖子费、探亲差旅费、婚丧福利、职工丧葬补助等,直系亲属抚恤金、病假救济、职工住房补贴等
    2023-05-07
    152人看过
  • 个人负债可以重组吗,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
    一、个人负债可以重组吗法律对个人负债可不可以重组没有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个人是不能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二、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
    2023-04-18
    183人看过
  • 基本工资是什么的组成部分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所得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与工资的其他部分相比相对稳定。基本工资是劳动法规定的地方最低保障工资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
    2023-07-21
    422人看过
  • 公共组织成员由什么人组成
    组织人员是公共组织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也是公共组织的主体。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组织和机构,其实际的运行和效能的发挥,必须依靠具体的人来完成。公共组织的人员是受国家和公民的委托,行使公共权力,负责运用资源及指挥公务人员,达成政府施政目标的人。公共人员的素质和智能结构,是公共组织的一个重要要素。管理主体自身素质的完善、管理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和价值取向的合理化,对公共管理的结果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2024-05-15
    118人看过
  • 背负29.6亿债务广汽重组成功
    从近30亿元负债起步,广州本田在质疑声中突起《见证广州汽车十年》深度还原广州汽车工业绝地重生历程从一片残垣中起步,广州崛起了一个个现代化的汽车园区;在广州人能不能搞大工业的质疑声中,广州汽车异军突起,短短十年时间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轿车产区之一;在中国汽车北重南轻、国家没有任何投资的背景之下,广州汽车跃出了地平线,成为中国汽车版图上一颗耀眼的新星。该书以纪实手法,对40多位高端人士进行独家深度专访,解密广州汽车过去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袒露合资双方坎坷曲折的心路历程。以下节选自该书:在大洋彼岸哈佛大学的课堂里,广州汽车重组成了MBA的一个经典案例。2006年11月,哈佛大学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来自东京大学的三位教授,就广州汽车的崛起作了一个专题研究报告。他们认为,广州汽车之所以成功,本田、丰田落户广州并迅速发展,政府起了第一要素的推动作用。重组的难点,就是近30亿元的巨额债务和错综复杂的历史
    2023-06-05
    499人看过
  • 债务重组预计负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债务重组预计负债的认定条件是: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一、预计负债的债务处理情况1、企业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担保损失、预计未决诉讼损失、预计重组损失)。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由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根据固定资产准则或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确认的由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预计
    2023-02-16
    361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组成是什么?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一、公证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申请担任公证员有两种情形,分别为:一是按第十八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
    2023-06-28
    410人看过
  • 陪审团是由什么人组成的?
    陪审团是由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024-05-08
    240人看过
  • 个人合伙有什么组成的基本条件
    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2、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的。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4、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
    2024-04-24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资产负债管理的组成部分,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组成部分资产负债管理有几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1、具体的评价目标或者财务目标,比如最大法定盈余、最小乘余风险、最大的股东回报等。 2、各种限制条件,如状态模拟时的状态、随机模拟时给定的分布等。这些条件以各种形式表达,如时序模型、随机差分方程等。 3、解决方法与计算结果。这些方法包括决定性分析、随机规划、随机控制等。二、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是以资产负债表各科目之间的“对称原
    • 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分别是哪些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0
      1、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负责人由清算组成员进行选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
    • 什么是工程款的组成部分?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07
      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根据支付阶段的不同,工程款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预付款指的是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指的是施工期间,发包人应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支付给承包
    • 公司清算组组成部分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5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3、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
    • XX会的组成人员是什么样的?由哪个机构产生,对哪个机构负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