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工伤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22:33:13 157 人看过

一、商业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工伤赔偿?

不可以。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但是双重赔偿不包括医疗费,若商业保险赔付了医疗费用,则工伤保险可以不用再次支付医疗费。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有效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商业性质的意外保险只能作为一种单位福利待遇,不能因此免除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既可以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金,也可以在被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为工伤后,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2、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工伤赔偿认定还有商业保险的认定是没有冲突的,可以同时进行赔偿,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n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n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受伤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害是算工伤的。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确认劳动关系,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行为。工伤没有签合同怎么办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第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第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
    2023-07-03
    1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金是否可以直接打给伤者?
    除工伤医疗费外,其他工伤待遇均应赔付给工伤职工个人(工伤医疗费应支付给垫付药费一方)。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2023-07-06
    126人看过
  • 职业病列作工伤保险赔偿吗
    一、职业病列作工伤保险赔偿吗职业病列作工伤保险赔偿的情形之一。如果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在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
    2024-01-02
    106人看过
  • 既有商业保险赔偿也有社会保险赔偿是否可以同时获得
    赵xx系天下第一某公司职工,受单位派遣外出期间因第三人全部责任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赵xx的此次死亡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予以认定因工死亡”,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被告某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因而作出《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核定赵xx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等项目共计122171.95元。(该金额核减了赵xx家属因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之诉而获得的保险理赔款336870.05元)。赵xx家属与被告就第三人侵权与工伤损害赔偿竞合等问题产生争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文认为,赵xx家属已获得的侵权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和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五项,而被告核定其可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核减了侵权损害全部赔偿款之后的丧葬补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被告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将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
    2023-05-31
    411人看过
  • 拿到商业保险赔偿的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给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之一就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强制性,而商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给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之一就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强制性,而商业保险的缴纳属于自愿性的。当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为职工申报工伤,使受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有些单位对一些高危行业或岗位职工缴纳商业保险,这是对工伤保险的一个补充,应予鼓励。一旦职工受伤,可以同时享受这两种保险待遇。因此,贵单位职工在拿到商业保险补偿后,还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10
    122人看过
  • 工伤理赔商业保险的赔偿流程
    商业保险工伤理赔的,有3个步骤。分别如下:1、单位先向劳动局申报工伤;2、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保险机构再赔偿;2、单位30天内没申报的,那工伤个人要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鉴定结果出来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商业保险工伤理赔方式有哪些商业保险工伤理赔方式如下:1、单位先向劳动局申报工伤;2、拿到工伤认定书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保险机构再赔偿;3、单位30天内没申报的,那工伤个人要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鉴定结果出来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工伤老板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后老板不愿赔偿的,职工可以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进行谈判,可以邀请他人与本人一起进行谈判;2、谈判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3、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
    2023-07-01
    136人看过
  • 用商业保险可以代替工伤保险吗
    一、用商业保险可以代替工伤保险吗商业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而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主动为被保险人购买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互相代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没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吗没交保险能申请工伤。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可以
    2024-02-04
    34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哪个赔偿更高
    一、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哪个赔偿更高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无法进行比较。工伤保险的赔偿依据严格的规定执行,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报销,大部分情况下能够达到95%乃至更高的报销率。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补偿工伤受害者费用之外,更具备残障补助金等赔偿机制。而商业保险则需按照投保金额及保障项目协商确定,在同等级别费用的保险中,索赔比率或金额通常不及工伤保险的水平。然而,商业保险也允许客户在必要时自行提高保险限额,使之获得的赔偿额度相应增加。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
    2024-07-10
    346人看过
  • 单位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出了工伤怎么赔偿
    一、在单位买了社保出了工伤怎么申请赔偿在单位买了社保出了工伤申请赔偿的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后,能免除工伤保险责任吗?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后,不能免除工伤保险责任。因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企业与职工共同的法定义务,职工发生工伤的,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为减轻用工风险,用人单位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但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缴纳工伤保险后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来找补其损失,甚至免除其相应责任。三、单位的商业保险作用有什么单位的商业保险一般具有以下四大作用:1.可提供保障参保者无
    2022-10-11
    378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否同时赔付
    国家的保险险种众多,例如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有些是国家强制购买的,而有些则是自由购买,无需强制的。一般情况下,在遭遇工伤时,保险就派上了用场,那么可能就有人要问了,享受工伤待遇商业保险可不可以同时赔付呢?1.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
    2023-02-27
    342人看过
  • 买了工伤保险受伤后怎么赔偿?工伤认定行为是否可诉?
    一、买了工伤保险受伤后怎么赔偿?先确定工伤等级,再支付赔偿款,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视情况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赔偿标准(别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
    2023-06-11
    218人看过
  • 未购买工伤保险,企业是否会有工伤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企业赔偿各项费用。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4-04-19
    454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被告
    一.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被告1.保险公司通常能作为诉讼中的被告,与赔偿义务人依法共同参加诉讼,并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二.保险公司能否向受害人追偿对于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
    2023-06-12
    132人看过
  •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否能兼得
    不能。如果遭受工伤损害的职工购买了商业人身保险,而该职工伤残或死亡的情形同时符合商业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则受益人享有商业人身保险给付请求权,而不受其是否获得了工伤保险给付的影响。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两者性质不同,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相互取代。《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024-05-10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享受工伤赔偿,是否可以享受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1.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2.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3.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
    •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作为工伤保险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2
      交通事故这块属于一个意外商业险,社保局这块属于一个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两个保险是不同性质。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最多养老这块会有一个缴纳年限的限制。打个比方,就好比交通事故跟工伤,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则上是可以领取双重赔偿的。
    • 工伤买的商业保险和工伤赔偿怎么办,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3
      孙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3年6月,孙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公司对孙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为应从中扣除其已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3万元。 本案争议焦点是: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可以兼得? [法律解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
    • 职工为其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是否可以作为扣除依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们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为工人入的团
    • 商业保险能否作为失业保险的替代品?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4
      在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找到工作,失业者将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