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以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的,国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专属管辖事项
231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权异议案例
127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立案法院的级别管辖
432人看过
-
中院涉外案件管辖权解析
229人看过
-
离婚管辖和涉外离婚管辖有哪些具体与特别规定?
158人看过
-
涉外股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405人看过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
离婚案件涉外的管辖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4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对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规定如下,主要有五种情况: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也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
-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
-
涉外离婚案件是中院管辖还是基层管辖青海在线咨询 2021-01-1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
-
依法管辖的涉外离婚案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5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