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投诉电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6:06:51 243 人看过

一、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597-3128828

二、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

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南平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
    一、南平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投诉电话电话:0599-8833892。二、南平分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2023-05-13
    111人看过
  • 南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投诉电话
    一、南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投诉电话南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投诉电话是0599-8835303。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夏令时:08:00——12:00,15:00——18:00;冬令时:08:00——12:00,14:30——17:30;二、南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时间地点办理地点:市本级营业部(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北四楼)交通指引:市本级营业部:可乘3路、12路到农商银行站下车,或6.7.11.16.18.22.26.G1.G5.G6到国资委站下;三、南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
    2023-05-13
    471人看过
  • 威海导游资格证办理投诉电话
    一、威海导游资格证办理的投诉电话威海导游资格证办理投诉电话是0631-5313341。二、威海导游资格证的办理流程1、文化旅游部公布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2、省文化旅游厅根据名单打印导游员资格证书3、省文化和旅游厅邮寄导游员资格证书三、威海导游资格证办理的法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2023-05-25
    344人看过
  • 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投诉电话
    一、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投诉电话投诉电话:0574-86283092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
    2023-05-28
    109人看过
  • 广东省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认定机构区号电话通信地址广州市局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深圳市民中心C2105房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12号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50号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西江路教育大楼云浮市教育局云浮市河滨西路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八号报业大厦八楼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龙湖35街区丰泽庄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红海中路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东山区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源城西潮阳街1号潮州市教育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城区麦地路2号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18号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柏苑路214号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
    2023-05-29
    144人看过
  • 上海中职教育资助办理投诉电话
    一、上海中职教育资助办理的投诉电话上海中职教育资助办理的投诉电话是:(021)12345二、上海中职教育资助办理的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资助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15号)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相应学费、书簿费。学生在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1、免学费:凡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免除学费4000元;凡在本市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免除学费2600元。2、免书薄费:根据每人每学年免除课本和作业本费400元至600元。对就读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民办中职校各专业的符合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学生,其免学费、书簿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标准执行。
    2023-05-26
    267人看过
  • 徐州教师资格认证指南
    教师资格认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
    2023-05-29
    220人看过
  • 南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吗
    一、南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吗不收费二、南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含在职、聘用、拟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三、南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教育厅B20和B21号窗口。四、南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
    2023-05-19
    182人看过
  • 南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
    南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2016年)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名称及网址地点联系人办公电话(0791)南昌县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胡老师新建区新建区长堎镇长麦南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王老师进贤县进贤县民和镇钟陵路118号(县体育场内)徐老师安义县安义县龙津镇幸福路17号乐老师东湖区南昌市县前街2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胡老师刘老师西湖区南昌市抚生路369号李老师青云谱区南昌市广州路268号陈老师青山湖区高新大道205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郑老师经开区南昌市庐山南大道下罗昌北一中内田老师高新开发区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998号张老师湾里区湾里区翠岩路131号王老师红谷滩新区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红谷滩区怡园路实验学校内罗老师桑海开发区工作办公室新祺周大道(桑海区管委会423)陈老师
    2023-05-10
    435人看过
  • 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投诉电话
    一、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的投诉电话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的投诉电话是5137898转26666二、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的办理材料1、身体条件证明2、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3、三年无事故证明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5、无违法犯罪、吸毒记录证明6、无酗酒证明7、机动车驾驶证8、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三、许昌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2、《公安部关
    2023-05-25
    433人看过
  • 教师工伤认定资格
    1、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者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定性确认的行政确认行为法律授权认定为工伤的。教师工伤认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的人员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的,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副本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申请表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地点,事故原因和伤害程度
    2023-05-02
    200人看过
  • 佛山南海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第10号令,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
    2023-12-10
    173人看过
  • 杭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办理怎么投诉
    一、杭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办理怎么投诉0571-12345。二、杭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办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2023-05-12
    315人看过
  • 长治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否收费
    一、长治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是否收费不收费二、长治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条件1、依法获得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标准的学历证书2、依法获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3、依法参加省级(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温馨提示:具体办理条件以当年公告为准。5、审批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长治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3-05-13
    9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投诉户口办理投诉电话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3
      如果是投诉具体的部门(户籍科),一般公务员办公的单位会设有意见和建议箱,当事人可以通过写投诉信的方式来投诉;如果是投诉具体的户籍科工作人员,也可以向工作人员的领导投诉;还可以向派出所的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当然还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的关注;还可以在网上向市长信箱等投诉。
    • 工资纠纷电话投诉电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
      执法部门不受理,那可能是不属于该执法部门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可选择以下方法处理: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需准备材
    •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开展,但不能向代课教师收取测评费用。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认定程序,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学历和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与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要求相同。
    • 认证退款投诉电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9
      已通过百度安全认证支付宝客服电话:0571-2895-6135支付宝人工投诉电话:0571-2895-6135专业处理;淘宝查询,退款,退货,投诉、等等相关问题24小时为您服务!您的满意是我们的追求,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7X24小时绿色服务通道,提供常见问题查询、自助服务受理、帮助信息搜索等服务。
    • 海南消费者投诉电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打消费者投诉电话有用。当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都可以拨打12021电话或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