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违约金停止计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4 21:56:27 225 人看过

一、诉讼期间违约金停止计算吗

关于诉讼期间违约金规则的适用性,应视契约双方对于违约金计算时限的明确商议而定:若缔约方在合约条款中明示违约罚金将计至诉状提交之时,则诉讼过程中并不发生违约金的追加;反之,若契约中明确指出违约金的计算将延续至判决裁决正式生效之日,或者由法院出具的裁判书中所预定的履约期限期满即刻,或者更进一步,直至实际缴纳相关款项之日止,那么在整个诉讼期间内,违约金仍然会不断累积。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倘若被执行方未能按照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日期交付应支付的金钱,将会被处以双倍于拖欠时间累计的债务利息。由此可见,违约金在诉讼期间是会持续累积的。综合以上论述,诉讼期间违约金的计算流程语气否被暂停,这取决于相关合同协定的详尽条款以及特定的法律依据。建议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律师寻求意见,以便得到更为精准的信息解读与宝贵建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作为当事人合法运用诉讼时效抗辩权所产生的法律行为,意味着在具体案件已经进入到司法程序之内时,若察觉到对方当事人存在违法有关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在审理过程中向上诉法庭或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从而撤销或否决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关于诉讼期间违约金是否应当累积这一问题,具体答案需视合同中订立的相关条款而定如果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至原告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书之时便不再累加,那么在诉讼过程中的时间即不会对违约金产生影响然而,倘若合同中规定的是违约金应延续到判决正式生效或者被告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之后才停止计算,那么在此期间内,违约金会持续累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的,将会面临双倍本金作为债务利息的赔偿责任因此,违约金的累计金额主要由所签署的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为了确保您能够获得更为精准的解答,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吗
    一、民事诉讼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吗民事诉讼中不是所有的行为和程序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也就意味着没有停止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拘传、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从以上三种情况可见,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况下,已经做出的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回避后果和复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
    2023-04-24
    234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后违约金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
    2023-04-17
    79人看过
  • 除标的外违约金是否计算诉讼费
    和合同违约纠纷诉讼中,当事人会主张违约金及其它赔偿,除标的外违约金也是要计算诉讼费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财产性质案件诉讼费用如下标准收取: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
    2023-02-21
    268人看过
  • 合同期间的违约金算违法吗
    合同中的合同违约金不违法。如果与实际损失相比较,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是合理的。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或提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违约金的分类违约金有两种,具体如下: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
    2023-07-25
    119人看过
  • 怎么计算诉讼期间
    期间以小时、日、月计算,开始的小时、日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期间应当从诉讼行为开始后的第二个小时或者第二天开始计算。而且为了保证实际的诉讼期间,计算期间时,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对于上诉状或者其他诉讼文件而言,只要在期间届满前交给邮局寄出的,就不算过期。路途上的时间是司法机关邮寄送达文书及当事人向司法机关邮寄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这是为了便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如果不扣除邮寄诉讼文书在路途上的时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路途较远,有的当事人可能还没有接到司法机关送达的诉讼文书,期间就已经届满了,当事人就会因此失去相应的诉讼权利。当然,期间届满前交给邮局寄出的,必须以邮戳为证。在计算期间的过程中,我们也常会遇到节假日的问题。也就是说,期间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第一是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期间的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
    2023-04-17
    61人看过
  • 起诉退房计算违约金合法吗
    若因房地产开发商方面之过失而致使购房方提出退房申请,在此种情况之下,购房方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退房违约金负担,反而有权向开发商寻求相应的赔偿权益。以下为具体涉及到的七种主要情形:首先是延期交付房屋问题,即当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至,但购房者始终未能收到开发商关于入住事宜的正式通知;其次是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手续并不齐全,从而导致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再者是开发商在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对房屋设计进行了变更;此外,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的比例也是构成退房理由的重要因素;另外,如果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并对实际使用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也可作为退房的正当理由;最后,如果房屋产权状况不明晰,例如存在抵押、联合建设或者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同样可以成为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的合理依据。然而,如果购房者出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房请求,那么他们将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退房违约
    2024-05-08
    392人看过
  • 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
    一、拆迁纠纷在诉讼期间拆迁停止吗?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一方面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则体现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城市的规划建设、城区改造以及拆迁工作本身的顺利进行的立法精神。二、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强制拆除房屋?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诉讼期间给当事人提供了周转用房,不停止拆迁决定的执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
    2024-01-22
    198人看过
  • 公司违约金怎么计算,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金计算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认为,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2023-02-07
    267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律师解答:不是的。诉讼时效中断不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诉讼时效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4-04-25
    493人看过
  • 违约金违约金按天数计算和你吗
    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一般来说,是从最后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实际还款当天,一共贷款逾期的天数。如果最后还款日是星期六,贷款合同约定应在工作日还款,值得一提的是,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最后还款日的后一天还款,也算是贷款逾期一天。一、违约金的作用有哪些第一,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生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第二,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
    2023-02-08
    248人看过
  • 怎么计算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
    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计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只规定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数额,即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2、关于违约金的额数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在综合衡量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标准、单位约定支付生活费补额总额以及给用人单位造成影响等综合认定。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一、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条件1、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平。2、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3、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
    2023-03-25
    326人看过
  • 合同终止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
    合同终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2、无约定的,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损失协商确定,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终止情形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
    2023-07-25
    472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怎样计算
    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计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只规定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数额,即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2、关于违约金的额数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在综合衡量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标准、单位约定支付生活费补额总额以及给用人单位造成影响等综合认定。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不签吗最好签,不签可能会丢了工作。关于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数额,北京规定20~60%,上海规定20~50%,高法意见是30%,具体可参照相关司法建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
    2023-08-04
    150人看过
  • 应该如何计算违约金违约金要怎么计算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05-1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违约金计算的起止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违约金的起算时间是当对方造成违约的那一天,终止时间是2年后的同一天。这个时效同样也使用中止、中断。
    • 违约金计算时间是什么,违约金如何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5
      1、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3、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
    • 诉讼时效中止是时间计算中止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6
      案件的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所谓的时间计算中止,若想恢复,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事项的存在,会导致案件的诉讼时效终止,中止原因消除之后,要继续计算进行时效。
    • 合同终止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终止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一般不得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延迟履
    • 诉讼期间可以要求停止裁定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