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7:50:20 499 人看过

1、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施了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行政主体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以寻求司法救济的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是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最重要的监督方式。

2、行政诉讼法律监督

尽管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中的裁判监督直接监督的是法院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但是就结果而言,如检察机关支持行政相对人的监督申请依法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客观上还是起到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救济并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的作用。

3、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不直接作为原告起诉行政机关,而是由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检察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支持该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的一种监督方式。

4、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具有不同的原因,一方面存在由于执法能力不高所导致的违法情形,而另一方面则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权力寻租等情形导致的乱作为、慢作为与不作为,这些违法情形就是职务犯罪的线索。检察机关在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监督过程中,应加强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协作配合,一旦发现具有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给国家监察委员会。

一、劳动争议仲裁属于行政仲裁

第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

第二,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被确认违法后行政机关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那么违法就是申请行政赔偿的一个点,只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那么必然是会给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老百姓造成损害,那么此时行政机关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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