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判刑4年处理: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则无法适用缓刑。缓刑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指的是对先行宣告定罪的犯罪分子,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但是缓刑适用有条件限制,首先,针对的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等实质条件,并且,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因此,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就没有适用缓刑的空间了。
哺乳期收监一般是多久
哺乳期一过一般立即会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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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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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满哺乳期到了再监外执行一年后又被判刑,哺乳期会不会重新判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不会重新判,你只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后,刑期即将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罪犯刑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书面通知罪犯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掸海侧剿乇济岔汐唱搂狱、看守所按期办理刑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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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被行政拘留如何缓刑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51、哺乳期内一般是不能执行行政拘留的。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此外,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也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理。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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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哺乳期离婚孩子如何判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1哺乳期为一年,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在子女哺乳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母亲放弃抚养权,或有不能抚养子女的客观原因,如: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完全没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