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9 15:05:37 353 人看过

一、保管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保管人的主要权利有下列内容:

1.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用或报酬。保管合同约定为有偿合同的,保管人有权要求寄存人支付费用和报酬;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的,不得收取报酬,同时也相应减轻了保管人的责任,即保管人不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2.可以要求寄存人对保管物进行包装并提供有关该物品的相关资料。

3.有权验收保管物,发现不符合保管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接受。

4.有权要求寄存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

5.对保管物品有留置权

二、保管人的验收义务有哪些

保管人的验收义务体现在如下方面:

1.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付的货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

3.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方法、期限验收或者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承担。

三、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保管人负有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但不具有此共性的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不适用该原则。消费保管是保管人保管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保管人在接受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后,依双方的约定,该货币或者其他可代替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保管人,保管人享有对该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还保管物时只需以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一、合伙人监督权是什么合伙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般是合伙协议上会有明确。合伙企业成立相对灵活,最为重要的是合伙协议上的内容。但是
    2023-04-02
    187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保管合同之中,作为保管方所承担的首要义务便是务必妥善保管托管之物。履行此项义务时,保管方必须尽其所能以确保保管物的安全与完整。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保存地点或方式的协议。除非在紧急状况下,或是为了保护寄存方的权益,保管方无权私自变更保存地点或方式。《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2024-07-29
    388人看过
  •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和权利主要有哪些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及时通知的义务、有明示的意思、有利的行为。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是有权要求被管理人赔偿、无报酬请求权和管理行为本身。一、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有:1.管理人应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为事务管理如果管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而进行管理本人事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的通知义务事务管理开始时,如能通知本人,应通知本人,如无急迫情事,应待本人指示。管理人有通知义务。3.计算义务管理人的计算义务包括报告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利息应交付本人,管理人为自己利益,使用应交付于本人的金钱或使用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的金钱,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损害,应负损害赔偿义务。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哪些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1.管理人有权请求被管理人偿
    2023-07-16
    201人看过
  • 保管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用或报酬。保管合同约定为有偿合同的,保管人有权要求寄存人支付费用和报酬;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的,不得收取报酬,同时也相应减轻了保管人的责任,即保管人不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可以要求寄存人对保管物进行包装并提供有关该物品的相关资料;有权验收保管物,发现不符合保管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接受。有权要求寄存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对保管物品有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在民法典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扣留因合同关系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物品。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到期未支付保管费用和报酬的,保管人有权扣留保管物,并限定寄存人在一定时间内支付费用和报酬。一、保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保管期间,保管物产生的孳息归寄存人所有,但是由保管人暂时代为保管。如果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需要将原物及其孳息返还给寄存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
    2023-03-06
    379人看过
  • 人格权主要是指什么权利
    人格权主要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法人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公民合法人所享有的人格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人格权受到侵犯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犯并赔偿损失。一、人格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人格权主要包括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格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二、死者是否有人格权死者没有人格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便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死者的人格利益给予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
    2023-07-09
    440人看过
  • 诉讼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十一大主要权利
    诉讼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十一大主要权利: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3、调查取证权。《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
    2023-04-30
    390人看过
  • 城管的主要职责与权利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对于城管没收当事人物品的行为,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的。特别是在相关权利的使用上,是可以严格基于规章制度来进行合法处理的。如若城管没收物品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处理的。一、城市管理
    2023-06-25
    276人看过
  • 邻接权主要保护作品什么的权利
    以法律形式规定邻接权保护,最早见于奥地利1936年的著作权法。当时的立法者考虑,在文化领域,除了作者的创作劳动成果应受到保护外,还有一种劳动成果也应受到保护。这种劳动同作者创作作品的劳动性质不同,但是同作品的传播密切相关。因此给予这种劳动成果的保护也同著作权保护相关。基于这个原因,在奥地利的著作权法以及后来的德国著作权法中都将这种保护称为有关的权利保护,而不是称为邻接权保护。从各国的著作权立法来看,有关的权利一般都包含邻接权的三种权利。此外,有的国家的法律还包含一些其他权利。现在,有些国家使用有关的权利这一概念,包含的内容就不仅限于邻接权的范畴。有些国家使用邻接权概念,一般仅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邻接权的三种权利中与著作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除了拥有财产权利外,还有权保护自己的某些人格利益不受损害。邻接权中的另外两种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和广播
    2023-02-17
    344人看过
  • 版权所有者的主要权利是什么?
    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9)表演权,即,(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11)广播权,即通过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权利,通过有线或中继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
    2023-05-07
    152人看过
  • 遭遇第三人主张权利,保管人怎么处理
    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由于第三人而使履行返还义务发生危险时,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而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通知的目的在于使寄存人及时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管人可以请求法院更换寄存人为被告,因为保管人根本不是所有权人,这是第三人与寄存人之间的争议。如果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保管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请求扣押保管物,法院在扣押保管物后,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以便寄存人及时向法院交涉,或者提供担保以解除保全措施。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除保管物已经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返还的以外,保管人仍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所谓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主要指第三人认为该保管物属于他所有而被他人非法占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返还之诉。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
    2023-06-05
    353人看过
  • 主管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法律咨询:工程监理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时,监理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律师答复:(1)对建设工程和工程设计有关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利。(2)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三)主持工程建设中有关合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4)在紧急情况下,客户有权尽快变更项目。(5)审查承包商索赔的权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督的建设项目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
    2023-05-07
    181人看过
  • 主管有权利辞退员工么
    有权开除。主管的工作职责:一、为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二、为公司各部门招聘、调配适宜的人员,具体负责中高层人员的招聘,其他人员只做审核;三、审核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办理、管理情况;四、审核缴纳、发放薪资福利情况;五、协调处理工作中产生的劳资纠纷;六、统筹员工的培训,使之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等。一、湖南职称评审流程1、申报推荐要求(一)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1、审核评审职数。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下放评审职数审核权限。有关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及专项报告,按照申报的评审职数类型报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厅局(省属高校)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审核。省职改办根据湘职改办规定,仅对特殊情况的评审职数进行审核。2、组织差额推荐。单位根据
    2023-03-25
    445人看过
  • 居住权人的主要权利
    法律综合知识
    一、居住权人的主要权利居住权人的主要权利如下: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二、居住权如何取得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
    2023-07-18
    229人看过
  • 同一权利的主要受益人是什么
    同一租售权的主要受益人是什么?首先,同一租售权的受益人必须包括一些当地的高素质人才。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必须是人才绿卡的持有者才能享受。租赁业的雇员,包括房东,都是同样权利的受益者。具体如下:
    2023-05-02
    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会的主要权利是什么工会的主要权利工会的主要权利工会有什么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7
      工会的主要权利工会的主要权利是:代表权、维护权、参与权、协商谈判权、监督权。代表权:是指工会有依法代表职工的权利。维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参与权:是指工会有依法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协商谈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监督权:是指工会
    • 行纪人有什么主要权利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9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经委托人同意,处分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委托物的权利;以及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权利。
    • 小区的业主有什么主要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5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
    • 业主在有什么业主管理权利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5
      房屋 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
    • 人格权主要包括什么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 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荣誉权 所以荣誉权不属于人格权